新冠肺炎|食环署及警方巡查89间食肆及酒吧 检控8名违规负责人
食肆及酒吧由今日(31日)开始能营业至凌晨二时。食环署表示,昨晚(30日)至凌晨与警方展开联合行动,合共巡查湾仔区、中西区、油尖区及旺角区89间食肆及酒吧。行动中共作出54次口头警告及派发多款单张,并检控6名涉嫌违反《规例》负责人,主要关乎餐桌之间距离未符合规定,以及处所内每台人数超出有关规定。另外,警方亦检控2间在凌晨2时至3时期间仍有堂食的酒吧负责人。食环署提醒,今晚万圣节的执法行动会更加凌厉。
食环署与警方昨晚至今日凌晨展开万圣节及前夕的联合行动,加强巡查湾仔区、中西区、油尖区及旺角区酒吧等餐饮业务处所,并在行动初段时间向有关处所的经营者、从业员及顾客作出劝吁及派发单张,提醒有关人士须严格遵从《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例》)等规定,以及提醒市民在光顾食肆时须遵守各项防疫规例及指示中有关人群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定。
行动期间,食环署与警方共巡查89间餐饮业务处所,包括酒吧,共作出54次口头警告及派发多款单张,并向6名涉嫌违反《规例》的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主要关乎餐桌之间距离未符合有关规定以及处所内每台人数超出有关规定。另外,警方向2间在凌晨2时至3时期间,仍有堂食的酒吧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
▼10月30日起食肆和表列处所的放宽措施▼
食环署表示,若餐饮业务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违反规例,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食环署及警方亦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向没有按规定佩戴口罩者采取执法行动,违者最高可处第二级罚款(5,000元)或被派发定额罚款通知书(2,000元)。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有关人群聚集规定的人士,则可被定额罚款2,000元。
万圣节期间,食环署会继续加强巡查全港各区食物业处所,并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确保有关处所的经营者、从业员及市民严格遵从有关规例的要求。食环署提醒,万圣节晚的执法行动会较前夕更加凌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