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售货员不满女子撕连侬墙文宣 向女方挥拳3下 认袭击候判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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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男售货员在本年3月路经乐富连侬墙时,因看到中年女子撕下墙上文宣,于是上前拳打其左脸3下,致对方左脸触痛、红肿,男售货员今(2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承认普通袭击罪,他求情解释因一时冲动犯案,裁判官决定先为他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案件押后至11月12日判刑。
被告陈照光(58岁),报称售货员,被控于本年3月5日,在港铁乐富站外袭击34岁女子崔菊。
案情指,事主与朋友经常去清理连侬墙,而事发当日她与朋友在香港电台外示威后,途经涉案地点,她看到约10人在贴文宣及踩着政府官员的照片,于是上前与他们吵架。
事主抱着4岁女儿撕文宣
事主一手抱着4岁的女儿,一手撕下墙上的文宣,被告见状上前拳打事主左脸3下,二人与其他人继而起争执,后来警察到场,被告当场被捕。事主在事件中受轻伤,包括左面触痛、红肿、左唇擦伤;被告的颈部则出现瘀伤。
辩方求情指,被告2年前退休,担任区议员的义工,也报读医护支援人员基础知识课程,望可回馈社会。他事发时受情绪影响,一时冲动犯案。
案件编号:KCCC219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