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合作社重建难 批政府推高门槛征收巨额补地价

撰文: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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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辉指,公务员合作社由于楼龄高,不少都已日久失修。(黄静薇摄)

全港约有200个公务员合作社,大部分均超过50年楼龄,面对楼宇老化、频繁维修等的问题,有不少居住在合作社的公务员均希望重建换取更舒适环境,但他们批评,政府约4年前改变补地价方式,约千呎单位需至少付过楼价作补地价,巨额开支令他们根本无力买回同区单位。

立法会议员姚松炎批评,现时政府提出由房协及市建局协助重建的方法,并没有对症下药,问题症结在于政府坚持在补地价上“赚到尽”。

出售合作社须补地价

公务员合作社建屋计划始于1952 年,当时政府以特惠价批出土地,让合资格公务员以合作形式建屋、政府则支付地价及建筑费,日后业主若将单位出售,须向政府补回地价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