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设关卡预审自资院校课程 恒大:拖慢审批重复评审局程序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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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自资专上教育专责小组于2018年发表报告,建议政府应促进自资专上院校之间的策略性协调,院校则应探讨如何在学术质素、收生和财政方面达致长远持续发展。
教育局表示全盘接纳专责小组的建议,于今年6月19日发布处理院校就颁授学位提交申请的新机制,并即日生效,至今接获7所院校共23宗申请。新机制下,教育局审视院校颁授学位申请的程序,提前至由评审局进行学术评审前进行,其间会向院校提供意见,变相“预审”院校的新课程。
当局强调,新机制亦不会改变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有关申请的权力,“不存在学术干预。”香港恒生大学回复查询时指,新机制可能延长整个课程审批时间,影响开办课程进度;新机制亦会重复学历评审局的评审内容。

检讨自资专上教育专责小组昨日(27日)向政府提交最终报告,就本港自资专上教育发展提出13项建议。(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教育局回复查询时表示,已全盘接纳检讨自资专上教育专责小组于2018年12月提交的检讨报告建议。教育局于去年9月,邀请全部11所根据《专上学院条例》注册的自资院校提交其策略及学术发展计划。其后,教育局于今年6月19日致函有关自资院校,发布处理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就颁授学位提交申请的新机制,并即时生效。

过去自资院校会在通过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的课程评审后,才会经教育局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颁授学位的申请。教育局在接获院校的申请时,会按既定机制征询相关决策局或部门的意见,并审视申请的理据,再将申请递交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审批。

在新机制下,教育局会提前至由评审局进行学术评审前审核课程。教育局会就相关行业或界别的人力需求征询相关决策局或部门、参考委员会就该院校的策略和学术计划的意见,以及考虑院校的专精范畴和定位、类近课程的市场供求、拟议课程的特色和优点等因素后,向院校提供意见。

院校可以在较早的阶段参考教育局的回馈后,才决定投放资源按既定机制为拟议课程进行学术评审,并在通过评审后透过教育局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颁授学位的申请。

教育局强调,新机制亦不会改变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有关申请的权力,否认存在学术干预。(欧嘉乐摄)

教育局认为,如某院校颁授学位的申请,因不获相关决策局或部门的支持或其他原因,而不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批准,在旧机制之下,有关院校就课程发展及评审所投入的时间和资源会被浪费;新机制则有助院校避免蒙受有关损失。当局强调,新机制旨在回应专责小组及委员会因应教育局有责任促进自资院校之间的策略性协调的建议,鼓励院校提供相关课程以应对社会不同行业的人才需求,同时避免市场上出现过度竞争。

香港恒生大学回复查询时指,该校现有数个课程已提交申请审核,目前尚待教育局回复。校方认为,教育局新机制可能延长整个课程审批时间,影响开办课程进度,又指新机制会重复学历评审局的评审内容。

香港恒生大学认为,教育局新机制可能延长整个课程审批时间,影响开办课程进度;新机制亦会重复学历评审局的评审内容。(资料图片)

教育局回应指,新机制提供更多空间进行策略性协调,并让局方在院校投放资源进行详细课程发展前向院校提供相关意见,有助确保自资院校开办的课程能适当地迎合社会需求,同时协助自资界别长远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评审局的学术评审旨于从质素保证的角度,确保课程在管治架构、学术水平和质素、师资、质素保证机制和财政状况等方面符合评审局的要求。教育局认为,新机制与评审局的学术评审并无重叠。

当局强调,自资院校在学术发展上享有高度自主权和学术自由,院校在接获教育局的回复后,可按既定机制就为拟议课程进行学术评审;在通过评审后,院校可透过教育局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交颁授学位的申请;而新机制亦不会改变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有关申请的权力,“新机制不存在学术干预。”

自新机制生效以来,教育局已接获7所院校共23宗有关颁授学位申请的建议书,并正按机制处理有关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