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认向警署掷汽油弹 称遭人以女友裸照威迫 全程有人把风录影
年青工人涉与中学生在旺角警署侧门掷汽油弹后被捕,中学生早前疑潜逃在内地水域被捕,工人则今(20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有意图而企图纵火,并在法官表明认为控方部份证据疑有不足情况下,仍愿意接受及坚决认罪。案情透露,被告被捕后曾向警员透露,他犯案前有人致电他称有其女友裸照约他见面,他应约后见4蒙面男,有人给他汽油弹并要他掷向警署,并称会有人在对面马路把风及录影,及要向“大佬”交代。被告称因恐惧,投掷后未到集合地点,他被捕时脱下头套并向警说“知错”。案件押后至10月29日求情。
同案被告为潜逃12港人之一
被告林小雄(21岁,玻璃幕墙工人)承认去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外,连同一名黄姓中学男学生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有意图而企图用火摧毁或损坏旺角警署的侧门,借此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顾他人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危害。控罪中提及的黄姓中学生,为早前被指潜逃往台湾在内地水域被捕的12港人之一,该12人现被拘留于内地。
官质疑未够证据证被告有意伤人
法官甫开庭便提出,控方无证据指被告与黄姓学生有相同意图,即以汽油弹伤害警员,质疑为何以此罪提控。对于控方称黄姓学生与他人的通讯记录显示黄打算伤害警察,法官就指:“同台食饭,各自修行。”但认为这不代表被告意图伤人,且无证据指被告知悉黄的打算。
被告同意控方说法愿认罪
稍作休庭后,控方称可根据环境证据起诉,指警署侧门有警员戒备,故构成罔顾他人生命是否受危害的元素,辩方亦同意。法官闻言表明,若非辩方同意,法庭不会接纳被告认罪。
多名黑衣人向旺角警署掷汽油弹
案情指,去年10月13日晚上9时多,一群穿黑衣的蒙面者向旺角警署的正门投掷多枚汽油弹,其后警方派员到侧门戒备。至凌晨一时多,被告与一名黄姓学生各持一枚汽油弹,在警署附近徘徊,沿途一直被警方监视。
不久, 被告与黄姓学生冲向警署侧门对面,朝侧门投掷汽油弹,随即逃跑。该两枚汽油弹落在侧门外碎裂,但没有起火。
去年10月13日旺角警署遭袭击情况(详看下图)
被告脱下头套认掷汽油弹
被告与黄分别遭警员追截拘捕,期间被告曾回头脱下头套并扔在地上,他被捕后在警诫下称:“呀sir,我知错啦,我承认我有掟汽油弹,我冇谂过咁严重㗎。”
来电者称有其女友裸照
被告警诫会面表示,他在13日晚上收到不明来电,来电者约他凌晨见面,称要给他看一些东西,而来电者曾称有其女友裸照,想被告替他办事。被告当晚应约,遇到4名蒙面男子,有人将一枚汽油弹交给他,叫他凌晨1时15分掷向旺角警署。
有人称会录影及要向大佬交代
被告称,他与另一人投掷汽油弹后,因恐惧而未有按吩咐前往集合地点。他跑到后巷便停下,内心过意不去,觉得要为自己所为负责任。被告又指有人在马路对面把风及录影,说要向“大佬”交代;他没有获得任何酬劳,此前亦无掟过汽油弹。
案件编号:DCCC33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