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聚令|一餐饭贡献库房3.8万 19人屯门名苑包房分两台坐被票控
食环署日前展开巡查行动,于屯门区发现一间食肆有食客违反每台不可多于四人的规定,并向共19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以违反限聚令定额罚款2,000元计,19人共需缴付3.8万元予库房。
据了解,涉事餐厅为屯门市广场一期名苑酒家。记者以顾客身分致电订位,员工指餐厅内有独立房间,最多可容纳12人,但需要分台、每台四人坐。根据查册资料,名苑酒家的董事兼股东为云红梅,她另有持有其他餐饮公司;另一名股东为莫翠星,曾于一间连锁酒家担任总厨。
名苑店员:包房最多坐12人 最低消费$4000
记者以顾客身分致电屯门市广场名苑酒家订位,查询共10人聚餐可如何安排。店员回复指,由于政府防疫措施要求,若10人订座需要分台坐,可以尽量安排相邻的餐台。记者再查询可否安排独立房间,员工指酒家内有独立房间,每间最多可容纳12人,房内可设4张台,最低消费为约4,000元。
当记者表明身分,希望就日前被罚款及检控事宜向酒家查询时,员工则指不会作回应,随即挂断电话。
▼10月2日起重开处所及放宽措施▼
食环署检控食肆负责人
名苑酒家于全港有多间分店,根据查册资料,云红梅为名苑餐饮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股东,她同时持有其他餐饮业相关的公司,包括多宝食品香港有限公司、星美餐饮有限公司。至于名苑的另一名股东为莫翠星,他曾于陶源酒家担任总厨。
食物环境卫生署周四(8日)巡查屯门区及中西区超过30间餐饮处所,于屯门区发现一间食肆有两台客人违反一台不可多于四人的规定,向19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并向该食肆负责人展开检控程序。
为加强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的执法效力,修订第599G章,令第599F章所规管处所内的群组聚集,只有在参与者遵守第599F章下发出的指示中有关聚集的规定及限制时,方可在第599G章下获豁免,否则参与者可根据第599G章被票控。有关修订于二O二O年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食卫局上月修例禁一台多过4人
有鉴于频频有食肆出“蛊惑”,在同一饭台中间设置透明胶板,以便多于四人的群组可以同台食饭、转换食物,令一台最多四人限制变废。食物及卫生局遂于上月30日起,修例列明在食肆内也须遵守限聚令规定,即一台最多四人,如超额则属违反限聚令而会被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