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学团未成行旅社拒退款 24校遭“侵吞”逾700万元旅费
疫情持续下,各地实施“封关”,学校原订计划的游学团或交流团亦无法成行。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表示,由2月至今接获24间学校求助,指因学校单方面取消游学团,被旅行社没收大笔订金,甚至拒绝退回团费,款项疑被旅社侵吞,涉及款项超过736万元,情况最严重的一间学校,损失金额已高达300万元。他指,有旅行社不愿提供机票、酒店等开支证明,令学校难以向保险公司索偿;亦有旅行社违反退款承诺,批评有不良旅行社“趁疫打劫”,促有关当局介入,协助学校追讨团费。
受害学校之一、五邑邹振猷学校校长沈耀光表示,学校年初光顾一间旅行社举办游学团,原订四月出发到日本。惟疫情持续,校方与旅行社商讨,订定书面承诺,要求对方酌情处理延办游学团。若想取得一半退款,校方须在五月中前取消,但要先缴付全额款用、包括团费及额外行政费用约45万元。
沈指,最终该校在通知期前决定取消行程,但旅行社代表却不愿作出赔偿;对方亦以“商业秘密”为由,不愿提供购买酒店、机票证明,以致校方未能索取保险公司全额理赔。他表示,已向旅游业议会投诉,今日会报警求助。
涉事礼荟旅游注册地址门口水牌无名
据了解,涉及的旅行社为有20年历史的礼荟旅游,同时是涉及最多争议款项的旅行社,达635万元。根据网页资料,至今曾与过百间中小学及大学合作。翻查公司注册处资料,注册办事处地址于本月26日更改,位于横龙街一间工业大厦,记者今日曾到上址,惟门口水牌非“礼荟旅游”,而是印有三间不同名称的公司。记者曾按门钟数次,未有人开门接应。
教育界立法会议员叶建源指,今次投诉共涉及3间旅行社,大多涉及相类似的合约条款,称学校因“私人理由”单方面取消游学团,故没收大笔订金,甚至拒绝退回团费;亦订明旅行社有权更改行程,引发的支出或损失,必须由顾客自行负责,涉违反旅议会的《经营游学团及交流团守则》。
叶建源指,有两间学校曾反映,有旅行社曾向学校书面承诺退回9成团费,或按合约退回3成团费,惟4至6个月的退款期已过或即将到期,退款亦没有下文。他指,有学校于8月底至9月,不断联络旅行社负责人,有学校曾邀请董事兼经理到校会面,惟声称“停薪留职”,及后改口今年8月已离职。
一间学校遭没收300万元 促警方调查
叶建源表示,由2月至今接获24间学校求助,称取消游学团时,被旅行社没收大笔订金、甚至全部团费,涉及款项超过736万元,当中有一间学校损失最严重,金额达300万元。他指,至今合共31个游学团、超过1,500个师生及家长受到影响。
他批评有不良旅行社“趁疫打劫”,已去信警务处处长反映问题,促请警方介入,并调查当中是否涉诈骗成份。他又促请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及教育局应尽快介入,联手协助学校追寻数百万元的团费下落,让校方取回应得退款。
姚思荣:旅行社认为合约订明条款 故拒退团费
旅游界立法会议员姚思荣表示,知悉旅议会接获相关投诉,亦有学校曾向他求助。他指,有关投诉较难处理,原因是涉事的旅行社未涉及违规的情况。他指,学校在招标旅行社承办游学团时,理应知悉合约条款,认购时已考虑各项因素。据其所知,有涉事的旅行社认为合约“白纸黑字”订明条款,坚持不愿退还团费。
姚思荣指,疫情令游学团未能如期成行,由于涉及合约条款内容,需要学校与旅行社双方协商,“倾下能否各让一步”,以取得解决方法,否则只能对簿公堂,由法庭处理纠纷。
教育局回复指,《境外游学活动指引》重点在于提醒学校须确保游学活动参加者的安全外,亦提醒学校如向旅行社采购服务、拟定合约时应考虑实际运作及可能出现的事故,加入相关的条文,例如有关行程和探访的具体要求、更改行程的机制、分期付款的安排、不可抗力的责任条款,以及因取消或延迟活动而需作的退款安排等,以加强保障学校权益。
局方指,各校进行书面报价、招标、拟定合约时,应就拟采用的条款和条件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并在有需要时征询其他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