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玩具商前雇员 涉企图欺诈4,500元 伪称支付服务供应商
撰文: 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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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18日)落案起诉玩具生产商侨雄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名前雇员,控告她涉嫌企图欺诈该公司向她发还摄影服务费用4,500元,而摄影服务供应商是以1,500元承接该工作,即报称多2倍费用。
聘摄影服务 申报费多2倍
被告江丽珍(34岁),是侨雄国际前人力资源主任,被控一项企图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被告将于下周二(2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摄影服务供应商以1,500元承接工作
被告于案发时为侨雄国际的人力资源主任,负责筹备一个于2018年9月11日举办的公司活动,该活动需要摄影服务。一个摄影服务供应商同意以1,500元承接该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8年9月12日至10月3日期间,在其发还开支申请中向侨雄国际伪称,两笔合共4,500元的款项,已经支付予上述摄影服务供应商,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侨雄批准申请,而导致她获得利益,或侨雄国际蒙受不利。
据报该摄影服务供应商从来没有收取上述款项4,500元,惟被告曾于2018年9月19日转账1,500元予该供应商的东主。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侨雄国际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周二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