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业第二期|2万雇主申请已获批 23%首付违规需扣补贴缴罚款
政府早前推出“保就业”计划第二期,共接获18.5万份申请。政府发言人今日(17日)表示,已于昨日(16日)通知首批 2万名成功申请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几乎所有亦于第一期获批补贴,惟当中有23%雇主违规,包括未有将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工资,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金额,或要求有关雇主缴付罚款,有关款额将在发放第二期补贴时直接扣除。
首批成申请第二期工资补贴的雇主,涉及工资补贴72亿元,承诺受薪雇员人数近29万。发言人表示:“如申请人对结果没异议,请在通知发出起计两天内透过查询网页确认接受申请结果,以便秘书处安排尽早发放工资补贴。”
另外,首批获得补贴的雇主,几乎所有亦于第一期获批补贴,当中77%并无违反“保就业”计划第一期的两项承诺,故无须向政府缴交罚款或收回补贴。不过,有合共23%于6月或7月,未有把补贴全数用于支付雇员工资,或其有支薪的雇员人数少于今年3月的雇员总数,政府将取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或要求有关雇主缴付罚款,而有关款额将在发放第二期补贴时直接扣除。政府表示,在需扣除补贴的首批雇主中,97%雇主被扣除的补贴金额占他们于6月或7月所得的补贴金额少于5%。
创新办回复查询时指,涉及雇主数目约4,500名,相关金额达3,100万元,已在发放第二期补贴时直接扣除。
发言人提醒,若雇主对申请结果有任何疑问,须在通知发出起计7天内,透过上述查询网页提出要求检视申请结果。一经提出检视申请结果要求,工资补贴将会暂缓发出,直至完成检视为止。若申请人未有按时提出检视申请结果的要求,该申请结果将成为最终结果,秘书处将不会接受任何逾期提出检视申请结果的要求。
另外,就第一期补贴期最后一个月,即今年8月的强制性供款而言,按积金局要求,雇主须于9月10日或之前为雇员供款。不过,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将接受强积金受托人,以雇主于9月30日或之前已缴清的8月强积金供款或所提交的相关资料,作为强积金纪录证明书纪录,以核对有否裁员。
▼9月18日起重开处所及放宽措施▼
由于强积金受托人需时处理相关资料,雇主须与其强积金受托人联络,确保其强积金受托人能于9月30日或之前,完成处理该雇主的强积金供款及其他相关资料,使该等资料能反映在8月证明书上。如雇主未有及时向强积金受托人作强制性供款或提交相关资料,有关雇员将不会被纳入8月的证明书所显示的受薪雇员总数及“有关入息”/有关工资。若证明书显示雇主在补贴期间任何一个月的“有关入息”/有关工资少于当月的补贴金额,或有支薪的雇员总数少于“承诺受薪雇员人数”,有关雇主将须向政府退回未有用于支付工资的补贴额或缴付罚款。
至于就第二期补贴期,即9至11月的强制性供款,按积金局要求,雇主须分别于10月12日、11月10日及12月10日或之前为雇员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