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谋杀案】控方结案:被告吸毒为“壮胆” 视死者为性用具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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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籍银行家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涉嫌连环残杀两印尼女子案,进入尾声,控辩双方今开始结案陈词,预料法官下周一将总结案情,之后陪审团便退庭商议。案件争议在于被告案发时是否受到他所患精神障碍影响,自制能力受损下杀人,控方陈词指,根据控方专家证人口供,被告视两名死者为“性用具”,他为进行更暴力的性虐计划,才服用大剂量毒品和酒精“壮胆”,情况就如参加“笨猪跳”。

主控官指被告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犯案前吸毒为壮胆。(Getty images)

IQ达137分的被告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31岁,案发时在美林美银投资银行任职,他于2014年10月27日和11月1日涉谋杀两名印尼女子Sumarti Ningsih和Seneng Mujiasih。辩方专家证人指,被告患有自恋人格障碍、性虐障碍、毒品和酒精使用障碍,不过控方精神科专家证人只同意被告患有毒品及酒精使用障碍。其中一名控方专家证人,更指被告只有性虐癖,而非精神障碍。另外一名控方专家证人,不同意被告患有自恋人格障碍。

控方外聘资深大律师李定国陈词时,指控方专家认为被告虽然明显患有毒品和酒精使用障碍,即使有性虐及自恋等人格问题,但被告仍能如常生活,从事高压工作及召妓,案发前两周与首名受害人Sumarti Ningsih尝试了不同意的性暴力交易后,不断幻想再进行更暴力的性虐待,并蓄意服用更多毒品、酒精、含咖啡因的红牛饮品。

主控指被告明显仍有自制能力

不过根据控方专家分析,认为被告虽然滥药酗酒情况已达至中毒,依赖毒品和酒精,但从被告自拍片段和向警方录取口供片段,显示被告在犯事有理解力、了解事件性质、更有将念头执行及阻止执行的能力;李定国再引用毒理专家证供指,酒精使人想睡,但可卡因和咖啡因却有提神作用,三者互相影响令被告可以将更加暴力的性虐计划进行,在被告的证供显示,被告在计划性虐第二名受害人时,计划更详细,买更多性玩具,又到五金店购买工具,自制性虐用具,又将刀藏在梳化坐垫下。

李定国强调,被告即使患有酒精及毒用使用障碍,控制力受损,但未至于没有能力阻止自己杀人,被告案发时明显不想首名受害人将他性虐事件报警,不满次受害人不遵从他到酒店建议,及不要大叫的规则,因而动杀机,尤其在他杀害首名受害人时,在马桶前用刀割她颈部,再捉她到淋浴间再割颈,显示他有控制能力,所以促请陪审团以毫无合理疑点裁定被告两项谋杀罪成。

31岁的被告JUTTING Rurik George Caton否认两项谋杀罪名,但承认误杀的罪责,控罪分别指他于2014年10月27日和11月1日在香港谋杀Sumarti Ningsih,23岁,和Seneng Mujiasih,26岁。

案件编号: HCCC 18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