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认向葵涌警署掷多个汽油弹 声称受网上宣传影响 月底判刑
葵涌警署于本年1月被掷多个汽油弹,警方事后拘捕一名涉案青年,并在其租用的工业大厦单位内,检获11个汽油弹。青年今(11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求情并指犯案受朋辈和网上宣传影响,惟法官质疑被告有周详准备,又拒绝提供同党的资料。法官把案件押后至9月28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和教导所报告,期间被告继续还柙。
现年18岁的被告陈俊辉,报称运输工。他承认1项企图纵火罪,以及1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
犯案前感害怕曾想退出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患有专注力失调及过度活跃症。被告于去年9月原需重读中四,但他决定退学。辩方又指,案发时17岁的被告受朋辈和网络上的宣传影响,才以身试法。惟他在犯案前觉得很害怕,曾有意退出,而他亦警署外一段距离犯案,汽油弹亦落在马路。辩方又指,被告已深感后悔,自己是次犯案是坏榜样。
被告未有供出同党资料
而法官质疑,被告犯案前有周详准备,又没有提供两名同党的资料。法官又指,根据案情,尤其是闭路电视的片段和单位内搜出的物品,认为不宜判教导所,但需相关资料作出判刑,遂索取被告的教导所和精神科报告。
警方翻看闭路电视锁定被告
案情指,于本年1月29日晚上8时许,有人向葵涌警署的行车出入口掷汽车弹,然后逃离现场。而警方翻看闭路电视片段,锁定被告。
警员于本年2月4日在金发工业大厦外埋伏,被告踏单车离开工业大厦时被捕。被告在警诫下承认因贪玩,向警署方向掷汽车弹,图烧毁警署内的车辆。
工厦单位内藏汽油弹及通渠水
警方之后到被告租用的工业大厦一单位搜屋,在单位内发现11个汽油弹、两樽通渠水、1樽打火机油和3个空玻璃樽。
而被告在录影会面中称,两名同党在示威时结织,但拒向警方提供两人的资料。此外,他葵芳地铁站和两名同党会合,之后犯案。3人合共掷4个汽油弹,其中两个由被告掷出。
案件编号:DCCC27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