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吊颈】自杀男囚犯身负三命 8年前掠杀一楼一
今晨6时44分,大屿山石壁监狱一名31岁谋杀案犯人上吊自杀,被发现时昏迷不醒,送院后证实不治。
死者为巴基斯坦裔Razaq Nadeem,他于2008年3月接连杀害3名“一楼一”凤姐,后更潜逃澳门,最终警方凭在凶案单位搜集到的掌纹,锁定他的身份,在澳门司警协助下,以Nadeem兄长作饵诱捕他。Nadeem被捕后警诫时声称,因无力还债于是替债主杀害死者,再掠夺死者金钱还债,惟最后查无此事。
天网恢恢,警方在同乐街案发单位发现Nadeem掌印和染血上衣,大埔怀仁街及广福道单位,则分别发现染有精液的避孕套,及有DNA的饮品饮管,锁定Razaq Nadeem的身份。
兄长诱见面拘捕 女死者夫不知妻为娼
警方追查下发现Razaq Nadeem已潜逃澳门,于是联络并安排被告兄长,到澳门引导被告现身。两人于码头见面时,澳门司警随即上前拘捕Razaq Nadeem,翌日移交港警,在身上搜出史明兰及孙秀敏的手提电话。
Razaq Nadeem被控三项谋杀罪,案件交由高等法院。妓女史明兰丈夫作供时,指不知道妻子是妓女,亦不知道她因此而致富,拥过百万现金存款及旺角自置收租物业。
被告自辩时声称因无力还债,而被债主要求协助进入死者单位讨债,他自称借词享用性服务后,开门让债主入屋便离去,稍后才得悉三名凤姐遇害,惟其辩解不获陪审团认同。
Razaq Nadeem三项罪名全部成立,判处终身监禁。他服刑8年后,今日(11月3日)在石壁监狱囚室,利用笠衫系于铁栅上吊自杀。
根据香港法例第234A章(监狱规则)104 条,遇有任何囚犯死亡,监督须立即将此事通知死因裁判官、署长及警务处处长,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通知死者的至亲。
2009年亦曾发生另一宗连环杀凤姐案,25岁装修工人康子贤分别于1月9日及31日,与两名妓女关淑仪及泰裔黄爱珊交欢期间,使用沾有哥罗芳的毛巾焗杀两人,劫走1200元及一部手机。警方掌握线索不多,虽知道疑犯拿走黄爱珊手机,但凭着亲友提供的电话号码不足以追踪下落,但黄爱珊妥善保存买机单据及包装,警方凭手机型号及机身号码,派出逾百警员到全港手机店追查,最终锁定目标。案件在高等法院审结,康子贤遭陪审团一致裁定两项谋杀罪罪名成立,法官潘敏琦指斥被告行为冷血,夺去两名女士性命,依例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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