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作初选票站须书面声明 区议员:非一般做法忧与国安法有关
撰文: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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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局员早前借出议员办事处作为民主派立法会初选票站,近日各区的区议会秘书处向相关议员发信,要求他们填写书面声明申述。西贡区议会主席钟锦麟今(10日)早接受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时表示,该份书面声明要求议员声明办事处曾用于初选,又需罗列相关职员薪酬等,并须于月底前提交,但未有提及资料将会如何处理。
钟锦麟形容,要求议员提交书面声明属非一般做法,也认为多此一举。他举例,过往议员借出办事处作为选举票站,不涉区议会职务,不会申领营运开支,也不会于例行支出申报中标明,做法“恒之有效”。他指,有议员担心声明书与《港区国安法》有关,将要求秘书处解释及澄清所得的资料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