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工程新围污水厂项目泄臭气 渠务署发警告信 未通报居民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与其丈夫潘乐陶共同持有的安乐工程有限公司,与得利满及中国港湾组成的联营公司,于2016年中标承办新围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造及营运合约工程,工程费用逾31亿元。
上述工程预计即将于本年底落成,然而渠务署今日(9日)证实,新围污水处理厂于8月24日及27日,先后发生有毒气体硫化氢泄漏事件,经处理后恢复正常,工程顾问已就事件向联营公司发警告信。
署方强调,由于是次事件只影响大楼内部分只准限制人员进入的区域,加上大楼外未有检测到硫化氢,地盘范围内其他地方亦未有异常气味的情况,因此未有就事件通知污水厂附近的市民。署方续指,由于不涉及危险物品或气体的储存,加上事件已即时依照工程合约要求处理,按现时机制并有通报其他部门,包括消防处。
连续两日录得污水厂泄漏硫化氢
渠务署回复查询时表示,新围污水处理厂改善工程的新建设施经已建成,正分阶段进行测试及调校。于8月23日开始,承办商正为新建的污泥脱水设施进行测试及调校,有关测试已于9月7日完成。
工程顾问曾于8月24及27日的日常巡查期间,发现污泥脱水大楼内的臭味较为浓烈,遂即时于大楼内的不同位置量度气体浓度。8月24日,污水厂现场的硫化氢浓度约为1 ppm,已被即时处理;8月27日的硫化氢浓度则略为低于13 ppm。于8月27日的事件中,为安全起见,工程顾问同时于污泥脱水大楼外围以气体侦测器进行检测,并未检测到硫化氢,大楼内的硫化氢浓度于加强通风后15分钟内已回复至低水平。
资料显示所泄出的硫化氢浓度属较低,如达到50 ppm则可致气管刺激,1 ppm会闻到恶臭味。
署方强调,由于是次事件只影响污泥脱水大楼内部分只准限制人员进入的区域,加上污泥脱水大楼外未有检测到硫化氢,污水处理厂地盘范围内其他地方亦未有异常气味的情况,因此未有就事件通知污水厂附近的市民。
调查揭脱水大楼抽风系统有问题所致
渠务署于事后调查发现,8月24日的事件源于承办商调校抽风系统和气阀时出现问题,以致微量硫化氢短暂滞留于污泥脱水大楼内。至于8月27日的泄漏事件,则因污泥脱水大楼内的抽风系统须配合消防设施测试而间歇停止运作,以致污泥脱水大楼内的硫化氢浓度短暂提升。
署方指,工程顾问已就该两次事件向承办商发出警告信,责成承办商须妥善安排测试及调校污泥脱水设施时的抽风工序,及尽快启动污泥脱水大楼内未正式运作的气体警报系统。然而,署方否认有报道所指相关系统两度失灵。署方已将事件反映于承办商的表现评核报告,现时承办商安乐工程联营公司已检讨及改善有关工序、调教除臭系统、调节气流,以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渠务署强调,事件并不牵涉危险物品或气体的储存,只属工地安全性质,加上事件已即时依照工程合约要求处理,故按现时机制并未需要通报其他部门,包括消防处。署方解释,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大量污水及污泥,于部分位置难免较易有臭味问题,尤其于处理污泥的部分,容易产生硫化氢,因此污水处理厂内的相关设施,设有大量抽风及除臭系统。就8月27日的事件,气体探测仪亦有发出警报提醒人员跟进。
安乐工程:合资公司已向渠务署汇报
安乐工程回复查询时表示,就有关事件,该项目的合资公司已向渠务署汇报。受合约条款所限,未能提供进一步的资讯。
劳工处回复指,知悉有关事件后立即派员到该污水处理厂进行调查,在上述事故期间,硫化氢的浓度没有超出职业卫生标准,在该两次事件中,并没有工人受伤或感到不适。劳工处在厂房内及厂房外围不同地方进行空气检测,所有检测地点都没有发现有硫化氢气体。
消防处回复指,根据记录在8月24日和8月27日没有接获新围污水厂或其附近地点怀疑泄漏硫化氢气体的紧急召唤。消防处于9月2日派员到新围污水厂作出巡查,并使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探测,其间没有发现不明气体。消防处牌照及审批总区辖下的危险品课,并没有相关事故的记录。
环保署回复指,该署在8月24日和27日没有接获渠务署通报怀疑泄漏硫化氢气体事件,于9月3日曾派员到污水厂调查,并向附近居民了解,没有察觉曾出现气味滋扰的情况。
本年底完工 合约值31.4亿
根据渠务署资料,新围污水处理厂改善工程(第1期)项目由安乐-得利满-中国港湾联营公司负责,顾问工程师为艾奕康有限公司,2016年5月开展工程,预计完工日期为2020年尾,工程项目费用约31.42亿元。其后承办商将负责营运、维修和保养厂房,合约的营运年期为15年。
时任渠务署署长唐嘉鸿在2016年表示,工程包括设计和建造处理量每日20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以应付新界西北部在2020年后因发展所需而预计增加的污水流量。唐嘉鸿又指,工程亦将提升厂房的污水处理级别至化学强化一级处理,并附设紫外光消毒设施,以减少排放入西北水域的污染物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