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元朗中枪少年被控伤人及暴动罪 要求押后答辩获准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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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4日全港多区出现反《禁蒙面法》示威,元朗区也有大批示威者聚集。一名便衣警在元朗遭示威者包围、殴打及掷汽油弹,期间更有人欲抢枪,便衣警于是开枪,并击中一名15岁少年的大腿。少年事后被控有意图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及暴动罪。案件今(8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他暂时毋须答辩,并获保释,案件押后至11月3日。

15岁少年被控于去年10月4日,在元朗大棠路及青山公路元朗段交界,与其他人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员陈港桥,以及参与暴动。

控方已准备好答辩

控方今日准备好听取答辩,但辩方申请押后案件至11月3日,裁判官批准押后,并准被告以1万元保释,但期间不得离港,要居住在报称地址及在晚上11时至6时遵守宵禁令。立法会议员朱凯迪今亦到庭旁听。

案发当晚现场留下子弹匣。(资料图片)

接载同事途经元朗遇示威者

据了解,涉案警员事发前驾车接载同僚到元朗一带,惟警员独自返警署期间,遭示威者包围,示威者要求他出示委任证,但他拒绝及挥动警棍,有人企图抢警棍及拍打车身,于是他下车。

被人掷汽油弹并掉了警枪

警员下车后,被从后箍颈,期间有人在他面前挥动雨伞及铁通,又有人企图抢枪,于是他开了枪,人群四散后,有人向他掷汽油弹,他更掉了警枪,及后又有人想抢警枪,但被警员推开,最终其同僚到场增援。

肇事警2%烧伤 被告大腿中枪

警员的头部及前臂出现裂伤,身上有2%烧伤并出现瘀伤。后来,现场有人报称受伤,救护车到场后,发现被告大腿中枪,他获送院治理,及后在凌晨被捕。

案件编号:FLCC70004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