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与家族公司被建筑公司追讨4191万元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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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次子霍震寰与家族持有的公司,遭一间建筑公司入禀高等法院追讨4,191万元。

原告瑞群建筑有限公司,被告为新联合置业有公司及霍震寰,入禀状仅透露原告向两被告追讨4,191万元及利息和讼费,未有披露申索详情。

根据原告瑞群建筑有限公司的网页,该公司业务包括建筑及工程管理;首被告新联合置业有限公司,则由霍震寰任董事,公司股东则为霍震寰,占公司998股份,另两名股东霍英东及霍震霆则各持有1股公司股份。

案件编号:HCA 105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