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本港三权分立 杨润雄:基本法写得清清楚楚 不能以四字简述
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昨否认本港“三权分立”,说法引起争议。他今日在(1日)电台节目时多次强调,教科书应回归事实陈述,本港政制以行政主导,“基本法写得清清楚楚”,不能单以四个字简单概述,又指坊间或有误解。
高中通识教科书经教育局“专业咨询服务”审阅后,新版书介绍香港法治时,删去或修改“三权分立”内容。教育局长杨润雄昨日于记者会回应指,“在香港是没有三权分立”,不论九七前的制度,至九七后根据《基本法》的制度,都不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制度,强调“这些事实必须清楚在教科书中说出。”
杨润雄今日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通识课本咨询意见由学者及教师提供,最重要是配合课程及香港政治体制,他指,坊间所指的三权分立,是普遍被理解为三权同等、互相制衡,但教科书叙述时应以基本法第二条作依归,他强调基本法以行政主导作基础,“坊间对理解可能有误解,适宜以基本法作讨论,唔想以简单四个字作事实陈述。”
根据基本法第二条所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他随后于港台《千禧年代》受访时再解画,他指教科书著重真确性、准确性,本港现时是以行政主导,同时要描述司法、立法的权力,又指教科书内容并非他一人编写,是由多名学者、教师的意见整合。
杨续说,香港现时要跟随基本法下的制度而行,行政主导,说法只反映现实情况,“呢个世界上大部份地方嘅政治体制模,有几多真系做到(三权分立),有几多系均等权力?分开嚟讲嘅时都会有,香港都系一样。”并指大部份地方的做法差不多。被问到要听从学者意见,又指是“只系基本事实陈述,但可有讨论。”
仍有书提及六四
他又以“六四事件”作比喻,“有啲书都仲有写六四㗎,有啲就无,但无话唔可能写㗎!”
被问到早前终审法院现任首席法官马道立的《基本法》清楚订明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三权分立的原则、以及首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早年于一个场合解释司法独立是权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权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言论是否不适合时,杨表示不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