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围警总案|辩方称被告为阻罪案发生施袭 控方指说法牵强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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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工去年6月26日在湾仔警察总部外,涉拳打脚踢当时正生痱滋的便衣警案今(31日)进行结案陈词。辩方指被告或误以为警员想冲击警总及涉伤人,出于自卫以及为阻罪行发生才袭击他;控方却认为说法牵强,并指案中遇袭,当时正准备到警总上班的警员诚实可靠,更称若他讹称伤势,便不会只说出自己爆痱滋这事情出来。双方完成陈词,法官将于9月14日进行裁决。

被告岑晓麟(26岁)被控于去年6月26日在湾仔警署外参与暴动,及袭击警员张金福。他开审前欲承认非法集结罪,但不获控方接纳,他另已承认不依法庭指定归押罪。

被告岑晓麟自辩时称以为事主张金福(图)想冲击警总,为想阻止罪恶发生才袭击他。(资料图片)

控方指被告自卫之说牵强

控方陈词时指,被袭警员张金福的证供没夸大,他为诚实可靠证人,又指他若讹称伤势,便不会只说出爆痱滋的版本,认为在警总车闸走近张那一刻起,便打算参与暴动。对于辩方指张袭击在场人士,被告只是自卫的说法牵强。

以为张想冲击警总及涉伤人

辩方则反驳,被告当时看到张撞跌一名女子,又冲向正站在车闸附近的被告,他或误以为张想冲击警总及涉伤人,出于自卫以及为阻罪行发生,才作出袭击行为。

右嘴角生痱滋被打中

被袭警员张金福曾在庭上供称,事发期间有一名高大的示威者,拳打了他右边脸部一下,恰巧他右边嘴角“生痱滋”,故被打后感觉特别痛。他走到湾仔警署外的平台后,因被雷射光照射及掟鸡蛋,于是拿起交通雪糕筒及水刮自卫。

案件编号:DCCC 82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