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港府授权非卫署人员做追踪 即日取消湖北居民来港限制

撰文: 黄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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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第三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有提供住所予外佣入住的业主,疑拒从实招来。港府今日(21日)公布,会修订《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赋权获授权人员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情况下,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关识别和追踪可能已蒙受有染上疾病的危险的人士的资料,例如外游记录、曾到访处所或曾接触人士等。
当局指,不遵从有关提供资料的要求,或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另外,当局亦宣布因应湖北省的疫情已持续稳定受控,由即日(21日)起取消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抵港前14日内曾到访湖北省的非香港居民入境香港安排,而所有湖北省居民以及曾到访湖北省人士,将会与其他从内地抵港人士看齐,必须遵守第599C章的强制检疫要求,即入境后仍要强制检疫14日。

▼第三波爆发 政府延长限聚令、晚市禁堂食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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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护中心人手不足应付追踪工作

特首林郑月娥今日于记者会中提及,今个星期行政会议通过修订599D章,授权更多公职人员,即卫生防护中心以外的公职人员有权询问资料,来进行追查病毒感染源头的工作,但未有交代甚么公职人员可获授权。

当局其后公布更多详情指,在新增确诊个案当中,源头不明个案的比例居高不下,达约百分之四十,而且广泛涵盖各行业和环境,显示社区有持续的隐形或无明显临床病征的病毒传播链。对于大量确诊个案涌现,卫生防护中心的医护人手远不足以应付有关工作。

设热线供市民查询获授权人员身份

现时第599D章的法律框架只赋权卫生主任要求相关人士提供资料,当局指限制了政府内部调配人手进行有关工作的弹性。为了加强接触者追踪的工作,政府将修订第599D章,赋权获授权人员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的情况下,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关识别和追踪可能已蒙受有染上疾病的危险的人士的资料,例如外游记录、曾到访处所或曾接触人士等。卫生防护中心会透过其热线,供市民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查核获授权人员的身份。

发言人强调,所有为进行新型肺炎接触者追踪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只会供卫生署或相关部门作防疫用途,而且处理有关个人资料的安排必会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的规定。

当局指考虑到本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疫情发展,政府今日刊宪将第599C章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今年10月7日。(资料图片/欧嘉乐摄)

内地入境香港强制检疫法例延长一个月

港府自今年1月27日起限制湖北省居民以及抵港前14日内曾到访湖北省的非香港居民入境香港。当局公布因应湖北省的疫情已持续稳定受控,由今日起取消这项措施。

另外,当局指考虑到本地和香港以外地区的疫情发展,政府今日刊宪将第599C章,即要求内地来港人士进行强制检疫的有效期延长一个月至今年10月7日。惟当局指,延长有关规例的有效期,并不代表现行施加的强制检疫要求必定会持续不变直至有效期完结。

政府亦会就《预防及控制疾病(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规例》(第599H章)下的最新指明刊宪,加入埃塞俄比亚为极高风险地区,要求登上抵港飞机前14日内曾到访指定地区的到港人士,预先进行病毒检测并预订检疫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