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书记疑对同事不满 涉向对方耳边大叫 兼恐吓斩开你十八碌
律政司前律政书记,涉嫌不满一名同事曾为上司做证人指证他,便在办公室内多番滋扰该同事,包括在其耳边大声叫嚣,及多番作出恐吓性言论,同事终报警。书记否认指控,案件今(18日)在东区法院开审,控方在庭上播上疑为被告向事主所说部话语的录音,包括:“x你老味!认清啲手指呀,新义安嚟㗎!”又低声说:“你个衰样,我斩开你十八碌,将你宾周当猪仔肠呀。” 事主作供时直言感害怕,担心被告找黑社会斩他手指。
男被告王宝顺(57岁)声称“冇钱”,没有聘请律师亲自应讯。他否认于2017年7月12日在金钟道政府合署1楼律政司116室内,殴打中国籍男子王胜,方式为近距离向王大声叫嚣,引致他耳鸣;他亦否认于2018年1月2日及1月3日在同地威胁王胜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王胜受惊。
事主称右耳出现嗡一声
事主称他于2015年入职律政司,与被告同为律政书记,双方在同一办公室工作。第一次事件于下午5时半左右发生,当时事主在工作,被告突然朝向他叫喊。事主形容被告一边行近一边谩骂,著他“小心过马路”,其后更多次在耳边大声说话;最近的一次只离其右耳约9厘米,令他右耳“嗡一声”。
受滋扰感愤怒
控方播出一段夹杂粗口的录音,有人骂“人渣”、“粉肠”及多次叫“小心过马路!”另一人曾反问:“你恐吓我呀?”并著对方勿在耳旁说话。
事主称当时觉得受到滋扰、侮辱及恐吓,感到愤怒。他晚膳后右耳仍然不适,继而求诊,并获一天病假,复工时向上级反映被告所为。
怕被告找黑社会人斩他手指
事主续道,第二次事件于早上近9时发生,他在座位吃早餐,被告走来说:“认清楚啲手指啦。”又问他曾否听过“新义安”。事主担心被告会找黑社会斩他手指,并称看到被告步近仍未开声已觉害怕,因不知对方会有何动作,且事发时间为早上,附近较少同事。
事主将恐吓录音交上司
第三次事件亦是被告走近骂事主,并压低声线恐吓要把事主“斩开十八碌”。事主就这两次恐吓事件即时将录音传给上司,并在最后一次恐吓当日往警署报案。他谓,以往目赌被告滋扰上司,愿意当证人,怀疑因此遭被告针对,他已于2018年10月中转职其他部门。
控方播出该两段录音,其中一段有人说:“x你老味!认清啲手指呀,新义安嚟㗎!”另一录音则有人低声说:“你个衰样,我斩开你十八碌,将你宾周当猪仔肠呀。” 后来王回应:“犀利!我都觉得精彩,一个人每个月攞5万几蚊人工,日日返嚟骚扰人,唔做嘢呃钱,浪费公帑。”
被告质疑录音是找人假冒
被告透露抗辩方向,承认曾在走廊时大叫,但不曾于当日在事主耳边吵嚷,并质疑有人假冒其声线录音。他又称办公室于2017年3月左右出现茉莉之类的异味,他因此皮肤灼伤,怀疑事主落毒,曾去信特首投诉。
被告不断盘问 官一度掷笔
被告其后不断围绕不著边际的事宜盘问事主,令暂委裁判官黄向戎一度把笔掷向台面,并称被告若继续如此,会考虑替他索取精神科报告,以了解他是否适合受审。裁判官看过被告呈上的医疗报告后,称医生曾诊断他出现焦虑症症状。
被告指事主曾诬捏他偷拍
裁判官宣告表证成立。被告自辩透露去年6月至今年2月获病假休养,自称自行辞职,3月正式离任。他又指事主曾诬捏他在男厕偷拍,警员到场时也检查其手机无偷拍照片。由于事主无述及偷拍一事,裁判官遂重召事主作供。
事主曾向上级投诉但最后未有跟进
事主称事后向警方报案指遭被告大叫骚扰及偷拍。至于耳鸣时为何不即时报警,他解释曾经向上级投诉,相信对方会帮忙;惟之后要求管理层交代会如何处理时,得悉上级没有跟进,上司又认为“件事平息咗”故不予理会。他不满上级手法,而被告所为又愈来愈激烈,最终报警。
审讯下月8日再续。裁判官著被告在押后期间考虑要否向法庭申请两份精神科报告,以了解他是否适合受审。
案件编号:ESCC46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