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梁晃维摆街站被吐口水 中年汉认袭击判社服令120小时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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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区区议员梁晃维去年8月在葵芳港铁站外摆街站宣传罢工时,遭中年汉三度吐口水,同行的香港大学学生亦被拳打胸口。中年汉早前承认两项普通袭击罪,今(1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道:“希望法官轻判,我知我冲动咗。”主任裁判官罗德泉采纳社会服务令报告建议,就两罪判处120小时服务令。

曾向梁三度喷口水

被告曾祥明(48岁)承认于去年8月3日在葵芳站外袭击梁晃维及李嘉浩。

案情指,当日下午近1时半,被告经过梁晃维及一群港大学生在葵芳港铁站外摆放的街站时,突然向梁吐口水。他被梁质问后再次向对方吐口水,又说:“做咩唔喷得你?”其后第三度向梁喷唾液。

学生捉住被告亦被打

李姓学生见状表示已报警,叫被告不要离开及捉住其背包。被告则问:“你边度架?”他被李捉住手后,承诺会等候警方到场,惟期间突然拳打李的胸口。警员及后到场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诫会面中承认与两名事主争执,但称只曾向地上吐口水,又谓有人捉他的背包的手,觉得李想抢劫,遂挥开对方的手。

案件编号:WKCC1684/2020

区议员梁晃维早前攞街站时遭日吐口水。(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