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护老院院友肚泻送院亡 揭社署对违规院舍寛松 官提10建议
六旬中度智障兼半瘫的男院友,入住牛头角定业街剑桥护老院期间,因肚泻不适而送院,结果被医护发现肛门被塞胶片头、纱布等物品,院友及后不治。死因庭今(12日)裁定他死于自然,裁判官直指院舍有员工为阻男院友的稀便渗出,因而进行塞肛,但因院舍员工证供不可靠,无法得知有关人士是谁,院舍更图将责任推卸予医院及男院友。另外,裁判官又指,院舍值勤记录亦涉做假,但社署未征询律政司意见,便认为没检控基础,于是就事件提出10点建议,要求社署在6个月内向法庭汇报建议实施情况。
送院揭王肛门塞纱布胶片
死者王志成(60岁)于2016年1月31日因肚泻送院,送往联合医院后2日因肺炎不治,联合医院护士发现王的肛门塞有10厘米纱布、尿片胶片。
护理员作证疑有隐瞒
死因裁判官引述证供指,有护老院护理员在1月30日已发现王出现肚泻,亦有护理员曾在30日替王换片。裁判官不接纳主管刘咏梅称30日未有人替王换片,指她为隐瞒30日王已出现肚泻,但院舍却未有处理其状况的事实。
值勤表不准确
裁判官又批评,护老院值勤表不准确及虚假,有人更在值勤表上冒充休假护理员的签名,而护老院在1月29日及30日只有保健员王晓波当值,违反《安老院条例》中规定保健员与住客的比例。
裁判官指,如护老院有定期为王量体温、血压、脉搏,或会及时王的情况,令他提早获得治疗,虽然护老院的护理情况不理想,与王患上肺炎有关,但证供显示长期卧床的人士易患肺炎,裁定王死于自然。
无法知谁向王塞肛
不过,裁判官指,护老院在事发前一星期出现人手不足,有护理员要连续工作5天,相信护老院有员工将纱布、胶片塞进王的肛门,以为可以阻稀便渗出,但院舍记录不完整、员工证供不可靠,无法得知谁人替王塞肛。
裁判官认为,护老院主管刘咏梅与保健员王晓波对此知情,又企图将责任推卸于联合医院,院舍更想将事件归咎于王,指他或有机会用左手自行塞肛,但裁判官指,王的左手虽然能够活动,但动作需要身体及脚部配合,他没有可能自行塞肛。
事件反映社署对违规院舍宽松
裁判官又称,社会福利署事后只向院舍发出警告信,对于虚假的值勤记录,社署未有在检控期6个月内,征询律政司的法律意见,便自行认为资料不足以进行起诉。裁判官认为,事件反映法例对王这类老年人的保障不足,社署对违规院舍宽松,对他们的阻吓性不足。
有鉴于此,裁判官提出10点建议,包括:
1. 社署应设违规黑名单;
2. 在考虑发牌或续牌前要先查阅黑名单;
3. 检控提供虚假资料的院舍而非只发警告信;
4. 院舍违反人手比例3次后便要作检控;
5. 院舍主管要加签员工的值勤记录;
6. 员工在1日内不可连续工作超过16小时;
7. 院舍在两日内必定要为院友检查体温、血压、脉搏;
8. 不应将不能沟通的院友编为同房;
9. 社署应在2个月内向违规院舍发警告信;
10. 以及如院舍经营者有变要在14内通知牌照科。
社会福利署回复指,会详细研究死因裁判法庭的建议,并会于半年内向法庭汇报有关情况。 社署指,他们于2017年5月成立“牌照及规管科”,并已制订及持续推行一系列改善措施,又不时到安老院舍进行突击巡查,并已于2018年4月1日开始将违规而被警告的院舍的记录,上载至社署网页。
社署表示,本年初更新的《安老院实务守则》也包括部分死因裁判法庭所提出的建议,例如在给安老院参考使用的文件范本中,已要求安老院经营者或主管覆核员工值勤记录及签署作实。
案件编号:CCDI4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