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回应张健华案 杨家雄:勉强检控无胜算
葵涌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与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获律政司撤销,多名议员先后去信促请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交代,及研究改控其他罪名。
律政司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今表明,在女事主无法上庭作供的情况下,考虑其他剩余证据,无法证明张健华有犯法,并强调若有合理证据证明张健华有干犯法例,现勉强作出检控没有胜算。
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与民建联议员会面后表示,就张健华案件有两大基准,处理张健华案的方向及向前看,包括如何保护易受伤害证人。
现有证供无法证明张健华犯法
律政司就张健华一案一直奉行严格守则,分别于2014/15年度及2015/16年度就事主身体状况6次医疗报告;4次押后开庭,盼事主复原使录影证供能呈堂,但事与愿违,事主不宜出庭作供,其中一名专家更指,若强逼事主作供,会造成很大心理压力,甚至不能复原。
他强调,考虑现有其他证供,无法证明张健华有犯法,现时若剩余证供有合理证据证明张健华有干犯法例,绝对不会撤控,但若在不能传召女事主,勉强检控张健华亦无胜算,同时亦对事主有负面影响。他指日后证供若有任何改变或有关法律可容许检控,将提来检控,而检控并无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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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康桥一案会不了了之
他不同意康桥之家案件属不了了之,因律政司6次索取医疗报告及4次作出延讯。传闻证供方面,他指法改会曾在04、05年曾咨询业界,希望今年底或明年初推出草案作进一步咨询,又指该类法律上重要议题,立法会及每一个阶层均会审慎审视。他补充,如证人过身及失踪、因身心及精神问题导致不能作供,以及法官同意证供可靠,方赋予法庭接纳传闻证供续,而当时法改会提出建议使用新西兰模式,已有案例证明对公平审讯无抵触。
法改会早年发表报告书,“传闻证据”一词的扼要解释是“当甲告诉法庭乙曾经对他说过些甚么,此证据便称为‘传闻证据’”。
而多个关注智障人士权益团体上周四(20日)到高等法院外集会,要求律政司考虑重审此案,堵塞司法漏动。他们把请愿信及象征家长和弱障人士心碎的破热水壶,一并交予律政司代表后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