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女街头大叫曱甴 与5街坊推撞兼拖鞋掴人 与夫认袭击判社服令

撰文: 周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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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女子声称醉酒下在将军澳街头大叫“曱甴”,并与现场街坊起争执,继而发生推撞,并涉以拖鞋掴5名男女,其丈夫见状亦加入战团,途人报警后二人即场被捕。夫妇二人早前承认普通袭击等6罪,今(11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感化官报告指女被告“品性良好”,裁判官相信她不会重犯,判女被告社会服务令180小时;男被告被判100小时社会服务令。惟女被告一步出法院,又在街上大叫:“曱甴。”

女被告离庭以100元钞票遮面

女被告步出法院时大闹:“曱甴”及“黑记”,又以100元钞票遮面,呼喝称“畀钱你”。护送两名男女被告的一名男子,更冲向其中一名男记者,并撞跌该男记者的眼镜。

女被告江咏虹(49岁)及男被告李朝伟(38岁,地盘工人)。辩方指二人为夫妻。首被告承认两项普通袭击及三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次被告则承认一项普通袭击罪。二人被指于去年8月28日在将军澳尚德广场地下袭击四男一女。

辩方指女被告受酒精影响

辩方今再度求情称,二人的感化官报告正面,均表示非常后悔,女被告明显是酒精影响下做错事,男被告只是一心想平息纠纷,过程中不能自控。主任裁判官徐绮薇相信二人有悔意,不会重犯,又指女被告被还押三星期,已汲取教训。

曾用拖鞋掌掴一名事主

案情指,去年8 月 28 日零晨时分,女被告醉酒下,在将军澳尚德广场地下情绪激动地向群众大叫“曱甴”,引起其中一名女途人不满,女被告掌掴女事主面部及推其心口。3 名途人见状上前调停,反遭掌掴、箍颈等。男被告看见妻子被包围,遂上前向途人出拳。另一名事主从住所俯视街上状况,下楼协助时,遭女被告以拖鞋掌掴。

案件编号:KTCC76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