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湾河开枪|指许智峰想挑起对警队的憎恨 交通警求推翻私人检控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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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许智峰早前以私人检控方式,控告于去年11月在西湾河向示威者开枪的交通警员,法庭受理其中三个指控,并已向交通警发出传票。交通警今(10日)向高法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指许提出私人检控是出于恶意,不但要挑起他人对警队的憎恨及侮辱警队,又指许就在立法会大楼内抢手机一案作出报仇,图在立法会选举中助选,因而要求推翻其私人检控的决定,除暂缓该私人检控程序外,亦要求颁令这检控制度属违宪。

裁判官早前批准许的3项申请

申请人为涉案交通警员,答辩人为许智峰,裁判官林子勤和律政司司长。

申请人在入禀文件称,他于去年11月11日在西湾河执勤期间,合法地开枪,而许就开枪一事提出私人检控。裁判官林子勤于本年6月就其中3项控罪,包括: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罔顾他人安全的情况下发射弹药,及处理枪械而其方式可能伤害或危害他人安全,批准许的申请。林官于同月15日,向申请人发出传票。

去年11月11日,网民发起的“黎明行动”是修例风波以来规模最大的示威之一。当日西湾河有1名警员开真枪,1名示威者中枪倒地。(《丘品新闻》片段截图)

认为许提检控出于恶意

申请人指出,根据《基本法》第63条,律政司处理刑事检控,个别人士无权作私人检控。此外,他又认为许滥用程序,并认为许作出申请是出于恶意,以挑起他人对警队的憎恨。

指许是反政府阵营的领导人物

申请人又指,许为立法会议员,是反政府阵营其中一名领导人物,多番反对增加警队资源的议案,许亦是中西区区议员,多番和其他区议员在区议会的会议中,表达对警队的仇恨。

许多次发布仇警言论

自去年中反修例的社会事件爆发后,许曾多次被捕,并多番发布仇警言论。申请人指,许对执行合法职务的警员提出私人检控,是要挑起他人对警队的憎恨。申请人又提到许曾因在立法会大楼内,抢去高级女行政主任的手机一事被警方拘捕并接受调查,认为许为该事件作出报仇。

申请人开枪时在合法执行职务

申请人又指,开枪事件时有逾50人,申请人正制服一名男子,被枪伤人士将干犯或正干犯涉及暴力的罪行,申请人是合法执行职务,他亦有多个可以辩护的理由,包括自卫,或根据《公安条例》使用所需的武力等。

指许欲以检控助其选情

申请人指,许是次提出私人检控,是要侮辱警队,令他们感尴尬。许亦是透过私人检控“攞著数”,以助他和其阵营在立法会选举的选情。

此外,申请人指“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射击”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裁判官无权判处该罪,林官受理该私人检控属超越权限。

要求裁定私人检控制度属违宪

申请人因此要求,撤销林官接纳是次私人检控的决定,暂缓该私人检控程序,直至司法覆核有结果,以及颁令私人检控制度属违宪。

许提出私人检控交通警的案件,已排期至本月31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处理。

案件编号:HCAL16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