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转愉景湾宿舍为住宅被拒 香港兴业覆核胜诉 发还城规会考虑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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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香港兴业在4年前,向城规会申请将愉景湾员工宿舍用地改为兴建住宅,额外容纳逾1千人口,但城规会怕开此先例,会使其他发展商“有样学样”,为该区带来沉重负担,拒绝申请。发展商不满决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7日)颁判词指,城规会未按准则考虑申请,反指发展商应使用其他未经使用的用地,未恰当地考虑申请,于是发还改划计划予城规会重新考虑。
城规会质疑香港兴业有其他用地未经使用,也未能证明有关改划不会对环境、岩层、基建等产生负面影响,又称一旦成功改划,开此先例怕会产生连锁效应,更多发展商的同类申请亦可“闯关”成功,为该区带来过重负担。
法官在判词指,城规会在考虑是否批准修改土地用途时应考虑两个准则,包括有关规划是否与该区的规划目的一致,以及规划是否会影响环境及基建。不过,城规会在考虑本案申请时,却非指改划不合符上述两个因素,而是认为申请人应先使用其他未经使用的用地,城规会作出决定时没按相关准则作出考虑。
对于城规会指批准申请或立坏先例,法官认为香港兴业未有打算作出同类申请,而且每个修改土地用途的申请均会个别考虑,故此裁定香港兴业胜诉。
案件编号:HCAL64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