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城大生再入禀促法庭覆核刘小丽宣誓形式 求取消就任资格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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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莫嘉杰与律师庄永灿在高等法院门外解释其入禀理由。(陈雯慧摄)

曾入禀寻求司法覆核阻止立法会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的香港城巿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一年级生莫嘉杰,今日再透过律师兼经民联油尖旺区区议员庄永灿入禀,要求阻止另一泛民议员刘小丽的宣誓,指刘小丽以每字六秒钟的极慢速宣读誓词,违反《基本法》104条及《宣誓及声明条例》19条,要求法庭宣布刘的就任资格被取消。

案中三名答辩人分别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及候任立法会议员刘小丽。

代表申请人莫嘉杰的律师庄永灿庭外表示,今次入禀要求法庭根据《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要求撤销立法会秘书长在2016年10月12日宣布刘小丽的誓言有效的决定、以及梁君彦在2016年10月18日有权为监誓刘小丽的决定,另外亦要求法庭宣布刘小丽就任立法会议员资格被取消。

指刘慢速宣誓令人难明白誓言内容

庄律师指,刘小丽的慢速宣誓令人难以明白内容,令誓言内要效忠和维护《基本法》讯息未能带出来,她的效果已违反了法例的拒绝和忽略; 至于黄定光只是一时疏忽,没有将香港放在誓词上,而姚松炎虽在誓言中有加公义及要求双普选,但两人未达致法例要求的忽略和拒绝,故今次入禀只针对刘小丽。

对于被指针对泛民立法会议员,莫同学不予以认同,反指作为巿民,看到立法会内有违反法治、基本法,认为需要正视,今次入禀为香港利益和公义而做。

案件编号:HCAL 18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