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幼稚园后年起须按1:11师生比 聘持幼教证书资格教师增资历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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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17/18学年起实施免费幼稚园计划,并规定整体师生比例的要求须由1:15提升至1:11,但同时设过渡安排,让幼稚园继续聘任未持有幼儿教育证书的教师。教育局今日(30日)向全港幼稚园发通告,指相关安排将于2022/23学年终止,该学年起参加计划的幼稚园必须按师生比例1:11的规定,聘用足够持有幼教证书资格或以上学历的教师。
有幼稚园校长估计,业界目前只余少量教师未持有上述资格,相信在两年内大多修毕相关证书课程,而新聘教师绝大部分已符合资格,因此问题不大。

教育局规定于2022/23学年起,参加计划的幼稚园必须按师生比例1:11的规定,聘用足够持有幼教证书资格或以上学历的教师。(资料图片)

教育局的通告内容指,原则上幼稚园须按1:11的比例聘请足够持有幼儿教育证书或以上学历的教师,但然而在免费幼稚园政策推行初期,当局给予幼稚园弹性,让其聘请有经验的在职合格幼稚园教师、持有非幼儿教育学位的教师,或为校内营造丰富语言环境而聘请的教师等,并在2019/20学年检视情况。

教育局听取教育团体、幼稚园协会、办学团体、校长、教师的意见后,决定由2022/2学年开始,参加计划的幼稚园必须按师生比例1:11的规定,聘用足够持有幼儿教育证书资格或以上学历的教师。

若在1:15与1:11之间的教师只持有非幼儿教育学位,他们必须在入职的2年内成功报读认可的幼儿教育课程,并在入读后3年内成功取得相关学历,否则不获计算在1:11的师生比例之内。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可与教育局商讨。

教协理事、幼稚园校长梁秀婷认为,于免费幼稚园推行初期已有相关规定,因此当局的决定是有迹可寻。她认为,相关规定有助提升幼师资历,对业界来说有好处。

梁秀婷续指,当年推行过渡安排主要是协助具有丰富经验、而未持有证书的教师,她估计目前只余少量教师未持有上述资格,相信在两年内大多修毕相关证书课程;而新聘教师绝大部分已符合资格,因此问题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