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上班途中抛安全闪灯等出马路 称对政制不满而犯案 案押后判
撰文: 朱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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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厨师去年12月清晨涉在青衣把胶围栏及道路安全闪灯抛到马路上,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罪。案件原订于今天(3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被告决定在开审前认罪,求情表示出于对政制的不满及受到社会气氛影响,冲动下犯案,幸事件中无人受伤。裁判官钟明新将判刑押后至下月13日,届时一并处理控方的赔偿申请,期间法庭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量刑,被告继续保释。
被告陈志明(32岁,厨师)承认于去年12月4日在青衣长青邨青榕楼外回旋处的公众地方,将一个塑胶围栏及一个黄色道路安全闪灯留在路上。
控方指损毁安全灯价值50元
辩方求情透露被告在内地出生,4岁左右来港。案发时他正出门上班,当时已有人拆除涉案的物件,被告出于对政制的不满及受到社会气氛影响,冲动下抛掷栏杆及闪灯,事件中无人或车被击中。被告愿意就损毁的闪灯赔偿,该灯价值50元。辩方指被告不是为了私利犯案,但明白这非犯事的借口,望法庭考虑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他又提到饮食业受疫情及禁堂食令影响,被告的餐厅要转做外卖生意。
被告穿黑衣抛物到马路
案情指,警方清晨约5时接报指马路被堵,到场后见到穿著黑色衣物的被告,把塑胶围栏及黄色道路安全闪灯抛向路中,该闪灯因而损坏。警方下车追捕,在青榕楼外制服被告,而被毁的闪灯属于附近地盘的工程公司。
案件编号:WKCC448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