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未曾就共乘合法化对话 Uber亚太区总部弃迁港续留新加坡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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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今年5月底宣布,拟将亚太区总部由新加坡迁至香港,并在港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但前提是当局须研究立法规管汽车共乘服务。
惟接近Uber的知情人士向《香港01》透露,Uber已撤销亚太总部迁港决定,但与香港6月30日实施《港区国安法》无关,个中原因是港府对Uber“阔佬懒理”,Uber在港投资6年以来,未有任何官员愿意与其代表会晤;到今年5月Uber抛出橄榄枝,研究迁移亚太区总部到港,惟港府始终未有就汽车共乘服务合法化,展开任何对话。
Uber回复《香港01》查询时承认,自今年5月公布将亚太总部迁港计划后,得到广大香港市民及持份者支持,可惜至今政府仍未明确审视可行方案。Uber短期内,将保留新加坡为亚太地区总部,并继续致力推动香港规管汽车共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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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人士透露,Uber已决定放弃亚太区总部迁至香港的决定,暂时保留在新加坡。消息指,Uber放弃计划原因,是Uber自2014年引入本港后,至今6年从未有任何官员愿意会晤,即使今年5月公布有意来港设立亚太区总部,并设立科研及工程中心,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当局亦“不为所动”。Uber过去曾尝试联络政府官员,包括特首林郑月娥,以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就汽车共乘合法化会晤,但不果。

消息续指,当局早前再次提及,会进一步加强打击白牌车及非法取酬载客问题,并重申会将《专营的士服务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以回应市民对服务质素较高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新需求。Uber衡量后,认为即使迁亚太区总部计划,即使获不少立法会议员以及市民支持,并一度尝试与香港旅游发展局洽谈,希望在疫情缓和及减退之时,推出合作计划以助挽回经济,但最终亦因当局未有任何进展而触礁。

据了解,Uber现阶段暂未有撤离香港念头,短期内应会在港推出更多元化的交通工具服务,亦期望与政府就汽车共乘有展开对话的机会,且会持续与的士业界沟通及合作。

至于今次撤销迁移亚太区总部的决定,则未有对在港的Uber员工有任何人事变动或影响。Uber回复《香港01》查询时指,Uber于今年5月宣布,有意将公司亚太地区总部迁至香港,惟与政府探讨本地立法规管汽车共乘的方案为先决条件。但自计划公布后,Uber得到广大香港市民及持份者的支持,可惜至今政府仍未明确审视可行方案。Uber将继续致力推动香港规管汽车共乘,故此短期内将保留新加坡为亚太地区总部。

Uber香港区总经理钟志霆(左)今年5月26日宣布,拟将Uber亚太区总部迁至香港,但前提是当局须研究立法规管汽车共乘服务。(资料图片)

Uber于今年5月26日宣布,有意将Uber亚太区总部迁至香港,并在港建立科研及工程中心。长远而言,可加强本地科研技术生态系统,并服务其他地区包括澳大利亚、印度、台湾等。当中需招聘营运、营销、工程系统等人才,料为港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但作出相关决定关键前,当局须研究立法规管汽车共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