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扩权|叶刘淑仪:港府可阻买返港机票 对入境、居留权无影响
英国日前宣布,允许有资格申请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明年1月起,可申请居留及入籍安排,中方则表明坚决反对,考虑不承认BNO作为有效旅行证件,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权利。
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认为,港府需跟随外交部做法,或限制航空公司以BNO护照买机票,但对入境香港、居留权无影响,以BNO申请英籍的人士,要获得英籍后,才有可能不再获发特区护照。她又相信毋须释法,“无需要咁大动作”。
“有居留权实返到香港”
保安局前局长、现任行会成员叶刘淑仪今(24日)接受商台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访问时指,现时持有BNO的35万人,前往欧洲并无问题,但倘外交部宣布不承认BNO,特区政府需跟随做法,倘进一步采取措施,包括通知航空公司、旅行社及外国使节,规定入境本港时必须手持BNO以外有效证件,持BNO人士或未能成功购买机票。但她指,拥居港权的港人一旦上机,“有特区居留权实返到嚟。”
被问到会否留下本港不再欢迎BNO持有人的国际印象,她则指,“唔系唔欢迎”,而是步骤应与外交部一致,“通常港人咁聪明,紧系会做好准备,唔会好大问题,但会有啲不便”,她又谓,多数港人拥数本护照,或特区护照,适时选用即可。
获得英籍才会丧失中国国籍
会否有机会不被获发特区护照?她则指,中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不过,中方当年对本港处理宽松,与英有协议,遂承认BNO的地位,惟如今英国悔约,“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她指,根据中国《国籍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者,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倘港人循此新途径入籍,将可以介定为丧失中国籍,护照届满时,将不再获发特区护照。
不会失永久居民身份
会否进而丧失本港永久居民身份?她则指是两回事,本港法例规定,凡住满7年可拥居留权,即使港人入籍变为外国人,只需每3年返港一次,即符合居留权要求。
相信毋须释法
被问到将来会否就此有机会释法?叶太相信,“无需要咁大动作”,因为倘实施单一国籍,影响甚大,她又提到,97前至今,对手持两本护照者,“都系只眼开,只眼闭”。
至于中或英方下一步行动,她则估计,“国籍上(中及英方)一人行一步”,相信已经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