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当值期间潜水亡 两拯溺员工会促康文署加强潜水训练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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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员前年在近水湾公众泳滩当值期间潜水溺毙,死因庭今(23日)裁定他死于意外。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与港九拯溺员工会代表称,发现康文署代表在庭上的说法与现实不符,因救生员一向会自行使用装备作检查海床等非紧急工作,署方为推卸责任才声称装备仅作紧急用途。工会又批评署方事后订立的指引不合理,直言“指引唔应该箍住救人”,要求多加潜水等训练,提升员工质素。

救生员经常使用潜水装备

2年前在近水湾溺毙的季节性救生员为陈志康,肇事泳滩的康文署职员早前在庭上供称,救生员使用潜水装备属罕见。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主席邓子安及港九拯溺员工会发言人胡启荣则指出,救生员会经常使用潜水装备,目的并非如康文署所说只限于救援搜索,而是包括检查海床、在水底打捞玻璃等杂物。他又提到,陈志康出事后两星期,台风山竹袭港,很多救生员也曾潜到水底清理杂物。他质疑:“如果当时(康文署)觉得违规,会唔会同一个月系咁叫啲人再著落下去?”

港九拯溺员工会发言人胡启荣(左),死者三哥陈志诚(中),及香港政府拯溺员总工会主席邓子安(右)。(林乐儿摄)

指陈或作各种潜水职务

邓澄清,死因庭研讯偏向防鲨网一事,这对陈不公平。他解释陈被发现在网边遇溺,不代表他是为了检查防鲨网而下水。事实上,陈可因为操练、打捞物件等各种职务潜水。

去年推指引 内容不合理

胡启荣表示,水肺潜水用于泳滩起码有20年,康文署一向没有指引,不会订明何时、何者可以取用装备;至近年发生意外,署方为推卸责任才声称装备仅作紧急用途。胡形容署方“临急抱佛脚”,在上年推出指引,惟内容并不合理。

现时指引说明水肺潜水不是救生员的主要职责,只有通过署方训练的职员才可使用装备,装备亦会锁上,紧急情况下须得主管批准才可取用。

锁上装备会影响救援

邓透露,署方以往无订明救生员使用潜水装备要具备什么资格。胡形容拯溺是争分夺秒的事,锁上装备会影响救援。对于康文署代表曾表示水深2米以上不需使用装备、2米以下则应召消防求助,他批评:“紧急时候唔使用、唔紧急嘅又唔使用,呢个佢自打嘴巴啰。”

署方指陈是季节性救生员,不需潜水工作,不应使用装备。邓指出这属于误导,因季节性救生员与政府救生员一样,入职要求均没列明水肺潜水资格。他反问既然要求一样,即职能一样,又说:“(当时)凭咩分隔咗政府救生员先用?季节性唔用得?”胡再补充,高级救生员与管理层也无此入职要求,“到我有事嘅时候,边个评估需唔需要用?你连管理层都唔识评估,咁你点嗌我落定唔落呢?”

死者陈志康在汀九桥附近的近水弯海滩当值时遇上意外。(资料图片)

现只以兴趣班形式办潜水班

两人的工会均表示,署方以兴趣班形式开办水肺潜水班,无强制要求救生员报名,且每年仅会开办一班,即只有约20人获得资格。纵使不少救生员有意参加、工会多年不断争取,署方也要待意外后才多开2班。邓称,旺季时需要逾2000名救生员,如单单考虑政府公务员,估计只有约300人有资格取用装备;康文署代表在庭上也承认不能保证每更也有懂水肺潜水的救生员当值。

认为署方矮化救生员

工会认为,署方不把潜水班纳入必须的训练,是意图矮化救生员,拒绝改变职系,希望把救生员维持“技工”级别。有救生员指,工会十多年前已要求购置AED机,但直至公园保安也用到该装置,署方才让他们使用。邓斥署方欠缺急救知识,并“当我哋系技工,唔系面对人命嘅心态去管理”,故在职系上限制他们职责。至于真正救援工作,“就变成畀灰色地带你啰,佢知道要做,但佢又唔可以讲出嚟。”

工会要求康文署将水肺潜水纳入职责范围、必修训练及恒常操练;于紧急拯救程序列明何时采用水肺潜水;规定高级救生员须具备相关知识;及于救援时委派指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