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驻香港公署批黄之锋:搞自决港独数典忘祖死路一条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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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称香港本来具备国际法基础实践自决前途的权利。(资料图片)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宋哲上周在《华尔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自决”在香港是“伪命题”;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日前曾撰文反驳,指中共剥夺香港本应具备的自决权。外交部驻香港公署发言人今日再于《明报》撰文,指黄之锋的文章有违国际法及历史常识,并形容在港推行自决及港独是死路一条。

外交部驻香港公署发言人撰写题为《谈论自决应先学点国际法常识和历史知识》,认为香港是中国领土一部分,本身并非国家,即使被英国占领,亦非等于香港是“殖民地”。

黄之锋早前指,中国1949年成立时,香港并非中国一部分,证明香港本来具备国际法基础实践自决前途的权利,只是中共在联合国黑箱作业,成功把香港剔除殖民地名单之外,剥夺香港本应具备的自决权。

外交部驻香港公署所写文章反驳称,中华民国政府取代清朝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又取代中华民国政府,形容是“国号变更”,认为香港过去是清朝领土,“自然也是中华民国领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

文章续指,“主权”一词是形容国家的权力,认为香港是中国一部分,并无主权,反问“何来夺回自决主权的权利?这不是赤裸裸地在搞港独吗?”又称“搞自决、搞港独是数典忘祖、死路一条”,葬送香港的一国两制,认为“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3多亿中国人民是绝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