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搭交通工具须戴口罩今起生效 九巴:至今未有违规情况

撰文: 陈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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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政府早前公布一系列新规例,当中包括市民乘搭交通工具必须戴口罩,违例可罚款5000元,今日(15日)起生效。九巴传讯及公共事务部主管林子豪今早接受港台节目访问表示,目前为止实施情况良好,至今未接获任何乘客违规情况。林续指,自政府公布相关法例后,九巴随即向前线车长发出内部指引,提醒新法例生效后,倘遇到乘客拒绝佩戴口罩,车长经劝喻不果,有权拒绝涉事乘客上车或要求离开车厢;倘情况恶劣,最严重将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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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豪表示,疫情爆发后普遍乘客搭巴士期间均有佩戴口罩,仅有少部分乘客因不同理由方未有佩戴。他续指,新法例未实施前,乘客未有佩戴口罩搭乘交通工具,较多情况会是乘客之间出现争拗,并要求车长调停。但相信新法例实施后,以后的争拗会减少。

林子豪又指,倘乘客上车时不慎丢失口罩,按照新法例将无法上车,故九巴上周于大型车站、转车站或顾客服务中心均设置售卖口罩的服务,以助有需要的市民。

的士业议会主席熊永达则指,新法例实施后相信会减少的士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争拗,且建议司机在可车厢的当眼处张贴告示,提醒市民在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戴口罩。

熊又指,疫情期间亦会提醒司机车厢备有数个口罩,以提供予忘记戴口罩的乘客。熊永达称,因应疫情关系,现时不少应召的士应用程式均设有“防疫的士”选项,以拣取已喷上有效期一年消毒药剂的士,且程式可增设信用卡,乘客可选择无现金交易,以减低传播病毒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