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公民党批范徐丽泰误导 《基本法》订明三权独立行事

撰文: 何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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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入禀法院,要求覆核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容许游蕙祯及梁颂恒重新宣誓的决定,惹来外界抨击此举破坏三权分立。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今早表示,《基本法》并无列明香港是“三权分立”,指三权分立的概念只是由法律界及民主派提出,故在《基本法》框架下,谈三权分立亦未必正确。
公民党杨岳桥指,范徐丽泰的言论是严重误导及错误,任何言论指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均与现实相违背。同党的郭荣铿表示,《基本法》中写明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事、互相监察”,冀各界不要再混淆视听。

郭荣铿及杨岳桥反驳今早范徐丽泰指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言论。(何宛儿摄)

本身为大律师的杨岳桥指,范徐丽泰的言论是严重误导及错误,因终审法院的大法官过去都已清楚讲明香港有三权分立,如2014年的梁国雄案,5位大法官亦已重申这点,而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马道立亦曾提及。他又批评,行政长官司法覆核立法会主席的决定,是公然践踏三权分立,扭曲了香港源远流长的制度。他强调,立法会主席有宪制权力为议员监誓,政府做法是挑战立法会主席的权力。他认为,有任何言论指香港没有三权分立,均与现实相违背。

而郭荣铿指,《基本法》中写明行政、立法、司法机关“独立行事、互相监察”,冀各界不要再混淆视听。他指出,香港行使“普通法”,明确列明香港有三权分立制度。对于建制派议员计划在下周立法会大会中提出动议,要求将宣誓程序押后,郭荣铿批评对方不了解议事规则及法律上赋予立法会主席的权力。

郭解释,法律上立法会主席有责任马上让新议员宣誓,而议事规则中订明议事程序第一项就是宣誓,是保障被选的议员有权参与立法会会议及发言,否则就是违反所有原则及公义。

苏绍聪:政府寻求法庭裁决无可厚非

特首梁振英前日透过律政司,就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再宣誓,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香港律师会主席苏绍聪认为,事件在法律上明显有争议。他说,若行政机关不同意立法会主席作出的决定,而找不到双方都接受的解决方法,寻求法庭裁决也无可厚非。他续指,“如果接受法治精神,唔理𠮶个人(原告人)系边个,法院都应该好公正、公平处理”,又指现时法院审理政府行政命令亦不时会判政府败数,可见香港有非常独立的司法制度,看不到司法被行政影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