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晖明邨冲突|大学生被发现带备白电油及火机 认罪候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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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示威者不满政府计划改装未入伙的粉岭公屋晖明邨,隔离新冠肺炎紧密接触者,于本年农历大年初二在该邨附近堵路,又在邨内纵火。警员接报到场后,在一名大学男生的背囊内发现一个咖啡樽及打火机等,樽内并装有白电油。该名男学生今(8日)在粉岭法院认罪,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为他索取劳教中心报告,把判刑押后至本月24日,男生即被取消担保,还柙看管。

被告何志乐(22岁)为大学地理系四年级生,现已完成考试和毕业论文。他承认一项管有任何物品意图用作损坏财产罪,指他在今年1月26日,粉岭伟明街管有打火机及咖啡樽,樽内载有轻石油蒸馏油。

有人在晖明邨一带堵路緃火

案情指,当日有示威者不满尚未入伙的晖明邨计划用作隔离检疫用途,有人在粉岭堵路和纵火,后来有人报警。至晚上9时许,被告和另外3人见到警员后转身离开,警员遂截查他们,并在被告背囊内检获咖啡樽、打火机和口罩等物品。

被告曾向警员称,咖啡樽内藏有咖啡。惟警员打开樽后,嗅到电油的气味。被告警诫下称,指该些电油用作清洁。经化验后,发现樽内载有约430毫升的白电油。

辩方强调白电油与汽油弹不同

辩方指,案发日有堵路和纵火事件,但未有证据显示被告有份参与。此外,被告藏有的白电油虽属易燃物品,并可引致严重后果,但与汽油弹不同。被告亦未有清楚计划要损毁甚么物品。

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先为被告索取劳教中心报告,并指若报告不建议被告进入劳教中心,将会判囚。

案件编号:FLCC4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