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两名嘉汇前保安员 涉伪造值勤记录诈骗18万元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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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分案起诉两名前保安员,控告他们涉嫌伪造值勤纪录,诈骗保安公司嘉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向他们支付工资共逾18万元。两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明日(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案答辩。
两名被告分别是57岁许耀宗及65岁朱祥生,均为“嘉汇”前保安员,同于周二(6月30日)被落案起诉。许耀宗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名,违反普通法。朱祥生则被控一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
嘉汇于案发时为两幅位于青衣及马湾的空置政府用地提供保安服务,被派驻该两幅政府用地工作的保安员,须在放置于该处的值勤记录簿签署上班和下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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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耀宗任嘉汇保安员时,被指派到该青衣政府用地工作,控罪指他涉嫌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与另一名保安员一同串谋欺诈嘉汇,不诚实地向该公司伪称他在值勤记录显示的时间,有在该青衣政府用地当值,诱使嘉汇向他支付按其值勤记录计算的工资。据报嘉汇因而被诱使向许耀宗支付工资共逾16万元。
而朱祥生任嘉汇保安员时,同样被指派到该青衣及马湾政府用地工作,控罪指他涉嫌于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向嘉汇伪称他在其值勤记录显示的时间,有在指派的地点当值,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嘉汇向他支付按其值勤记录计算的工资,而导致他获得利益或嘉汇蒙受不利。据报嘉汇因而被诱使向朱祥生额外支付工资约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