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性侵案】母公司沐恩之家 全线院舍只获发临时牌

撰文: 余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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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私营残疾人士护理中心“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嫌与年轻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惟女事主不宜出庭作供,律政司终撤销起诉,事件引起社会关注,亦揭示现行发牌机制的问题,现时八成残疾院舍仅获社署发出有效期不超过18个月的“豁免证明书”继续营运,以“康桥之家”所属集团“沐恩之家”为例,旗下的4间院舍全数只有“豁免证明书”,但社工、家属亦无法得知仅获“豁免证明书”的详情及院舍的过往纪录,前线社工建议增加院舍的透明度,“以市场KO劣质院舍”。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今日召开首次会议,决定于下星期加开会议讨论事件,详情稍后公布。

图为涉事院舍“康桥之家”门口。(资料图片)

“沐恩之家”旗下四院舍资料:

牌照处档号

院舍

所属类别

续牌日期

牌照期

D0250

沐恩之家(总院)

中度照顾

2016-4-1

12个月

D0248

沐恩(城南道)之家

中度照顾

2015-5-1

18个月

D0249

沐恩(太子道)之家

中度照顾

2015-5-1

18个月

D0231

康桥之家

中度照顾

2015-10-1

18个月

根据“沐恩之家”网上资料显示,其下有5间残疾人士院舍,但于社署网页却找不到位于衙前围道 96 号院舍的牌照资料,社署亦证实有关院舍已关闭。

图为社署网页显示的豁免证明书。(网上截图)

八成残疾院舍仅获发临时牌

早于2011年,社署以发牌机制规管残疾院舍,但根据社署最新数字显示,法例实施超过四年以来,截至今年10月1日,全港共有残疾人士院舍310间,仅59间残疾人士院舍获发正式牌照,而其余251间残疾人士院舍,仅获社署发出有效期不超过18个月的“豁免证明书”继续营运,占了总数的八成,当中包括203间非政府机构营办的院舍及48间私营院舍。

发牌文件资讯不透明

涉事的“康桥之家”,其所属集团“沐恩之家”,旗下的另外3间院舍过往也是仅获社署发出有效期不超过18个月的“豁免证明书”,翻查网上文件,公众只能从残疾人士院舍豁免证明书中得知院舍基本资料,如:院舍地点、收纳人数等,纵列明豁免证明书的有效期,市民却无从得知,有关院舍过往仅获发豁免证明书的具体原因,例如是否服务或设施有所不足、有何问题等等,资讯不透明,令服务使用者难以作出选择。

“康桥之家”曾遭家属指控疏忽致死

涉事院舍“康桥之家”问题多多,于2001年1月曾遭院友的遗产承办人向高院控告4名股东,指其负责人疏忽导致亲人死亡。而该院舍早前发生堕楼毙命事件,患过度活跃症的梁姓少年,入住“康桥之家”两年,于今年八月突然从院舍窗户飞堕后巷。

社工转介服务时,一般只能给予院舍的名单,让家人再自行选择。不过,华员会社会工作主任职系分会主席梁建雄指,现时没有公开资料,即使是社署社工,也无从得知残疾院舍的质素,只能靠同事之间口耳相传,而且社工与家人所得的资讯都是一样,只有网上名单,他慨叹:“无办法选择好的中心让他们去”。梁建雄认为,署方应增加透明度,公开更多院舍的资料,如过往纪录等,让用家知道选择,透过市场力量,淘汰质素恶劣院舍,“以市场KO院舍”。

会否修改院舍条例,将院长个人操守,纳入续牌条条件,张建宗表示持开放态度。(资料图片)

局方考虑将操守纳入条件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出席公开场合时,被问到涉事院长早年涉风化案,院舍仍持有豁免证明书,他指院舍服务表现及质素,并不是批出证明书的条件,证明书是针对院舍地方建构是否达标而批出,换言之,目前未有任何条例针对院舍负责人的个人操守。

至于会否修改院舍条例,将院长个人操守,纳入续牌条条件,及规定私营院舍聘请驻册社工,张建宗表示持开放态度,会汲取经验,作出全面评估,但修例需时,第一步会先由行政措施著手。另外,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今日召开首次会议,决定于下星期加开会议讨论事件,详情稍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