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14岁半裸女生背部拍照 体育老师认非礼候判
中学男体育教师涉嫌向校内一名未成年女生作出猥亵行为,遭调查后疑管有另一名校内女生近百张色情相片和影片,被控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以及管有儿童色情物品两项控罪。案件本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审议,聆讯进入第二日,案情突然峰回路转,教师承认非礼其中一名14岁女学生,并认曾坐在赤裸上身的女事主背部拍照,律政司最后撤回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获法庭准许,裁判官将于明早(10月19日)判刑。
早前涉嫌骚扰案件证人
被告李振华(28岁)现报称无业,早前涉嫌骚扰案件证人、即受害人,因此还柙至今六个半月。李原本被控两项非法性交罪及一项非礼罪,涉及跟两名校内女生X和Y非法性交,惟两名女生不愿出庭作供,控方遂改控他对另一名校内女生Z、即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以及管有女生Y的儿童色情物品。
案件昨日开审时,辩方曾经表示,会针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对女生Y的年龄以及该批相片的来源提出争议。控方亦一度透露,Y的母亲不愿重提事件,故只能召出Y的父亲作供,但裁判官曾经关注父亲依法例上未必能证明Y的年龄。
被告曾与事主单独外出消遣
案件今开审后,控辩双方商讨后,被告决定承认非礼控罪,控方亦就管有儿童色情物品控罪不提证供起诉。辩方求情时呈上案例,提出假若被告认罪获扣减刑期,依理已经完成服刑,可获即时释放。裁判官表示事出突然,需时考量判刑,押后明日判刑,期间被告仍需还柙。
辩方称假若被告认罪获扣减刑期 可即时释放
根据案情,被告为校内女生Z的排球教练,Z事发时仅为14岁。今年2月,一名女生跟父亲透露跟被告的亲密关系,其父报警,警方遂搜出被告手机里存有跟Z的亲密照片。Z承认前年认识被告,会单独外出消遣,本年2月9日曾经到访被告家中,赤裸上身躺在被告床上,当时她戴著隐形胸围,被告坐在她的背上拍摄照片。
案件编号: KCCC84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