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健身中心“车轮式”游说逼签约违 投诉大增近三倍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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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年初公开谴责加州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以不良销售手法推销健身会籍及服务。事隔半年,消委会派员调查市面10多间健身中心,发现部分健身中心的推销手法仍然值得关注,部分服务计划涉及长合约期,使用条款在推销期间未详细交代,加上部分公司不一定可暂停会籍或提早终止合约,消费权益未能得到足够保障,情况令人担忧。有部分健身中心职员以“车轮式”游说消费者签署合约。
消委会今年首九个月收到有关1,548宗关于健身中心的投诉,较去年同期多412宗大增2.75倍,促业界应检视销售人员的操守,严格规管前线员工的销售手法和服务质素。

消委会今年初公开谴责California Fitness以不良销售手法推销健身会籍及服务。(资料图片)

职员讲解条款时避重就轻 会籍长达60个月

消委会于8月派员以顾客身分到市面10多间健身中心,向职员查询不同会籍、计划的内容、所需费用和合约条款。部分推销人员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交代,部分则拒绝提供服务或合约条款供阅览。此外,调查发现健身会籍的年期普遍较长,有部分中心长达60个月,收费更达至数万元。部分健身中心表明,如签约后要求取消合约,即使未开始使用健身中心的服务亦不设退款。

职员、健身教练、经理轮流游说逼签约

另外,在销售手法方面,消委会指部分销售人员惯常会藉著分析身体数据,之后声称向消费者提供“专业意见”,从而推销不同计划,销售过程中又一再标榜“即日参加”的优惠和豁免,务求令消费者在短时间内下决定;部份甚至会透过不同员工,包括中心职员、健身教练、经理等以“车轮式”游说消费者签署合约。有个别健身中心职员更以强硬的语气要求留下继续倾谈,令顾客感到有压力,做法并不妥当,可能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当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

消委会向当中11间健身中心发信查询,只有1间回应提问,认为业界的资讯透明度严重不足;而今年首9个月共接到1,548宗有关健身中心的投诉,比去年同期大增2.75倍,也比去年全年577宗多出1.7倍。当中1,130宗与加州健身中心结业安排有关,涉款2,660万元,其余投诉的内容涉及销售手法、服务质素及收费争议等。

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该会促请业界主动订立公平合理和具透明度的合约冷静期。另外亦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健身中心职员的口头承诺,先要求健身中心提供合约,并细心阅读条款及细则,确保充分了解合约详情细节后才签约及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