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误响雷明登 警枪走火七月起第四宗 专家:警方应公开交代

撰文: 蔡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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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所使用的“雷明登”870型散弹枪。(资料图片)

上午约7时半,旺角警署发生警枪走火事件,无人受伤。事件发生于警员上退弹区,一名隶属西九龙总区冲锋队的女警在出勤前为一支散弹枪上膛期间,该佩枪怀疑意外走火,发射一发子弹,事件中无人受伤。现正由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调查。

涉及4款不同枪械 难归因机械故障

香港射手联会创会会长黎永权表示,近月发生的4次走火事件,涉及4款不同枪械:“(属于)唔同国家、唔同生产商,好难话系机件故障......4款枪械出现机械故障的可能性相对较低,它们的安全系数亦相当高,否则警方都唔会采用佢为制式武器。”他认为,枪械设计本身相当安全,即使是手枪遭重击或是堕地,都不会走火;大部分的走火都与人为疏忽有关:“一定是手指扣著扳机才会走火。”

他续指,一般使用枪械的准则,使用者除于发射时,手指都不应触及扳机,因此走火或源于使用者安全意识不足或精神状态欠佳,而接连发生事故,警方应就根本原因全面检讨。他强调,无论每次警枪走火的原因为何,警方都应公开交代调查结果,以释除市民疑虑。

四宗事件,其中有三发生于入弹及退弹区,是否入弹及退弹时较易出事?黎解释当中并无关系,估计只因警员于实际执勤期间,极少拔枪使用,但每次执勤前后都须入弹退弹,或已是与枪械接触的最大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