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酝酿15年历四届政府今“胎死腹中” 料须重走立法程序
垃圾收费讨论长达逾15年,先后经四届政府处理,然而立法会垃圾收费条例草案委员会于今日(22日)通过终止审议工作,落实无期。翻查资料,港府最早于2005年12月已提出直接征收都市固体废物费,当时曾建议在2007年立法推行。然而计划经过多次公众咨询及试行后,始在2017年提出落实安排,包括收费水平、机制。
政府在2018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原本预计最快今年可实施。然而立法会草案委员会召开16次会议后,在今日通过终止审议,料如要于下届立法会重新讨论,须重走一次立法程序。
1998年提出向“使用者收费”以减废物
垃圾收费于亚洲不少国家及地区亦已推行,而港府早于1998年11月提出的《减少废物纲要计划》中,建议倾向使用更多的市场手段,如“使用者收费”鼓励采纳有效管理及良好环保做法,但当时仍未正式提及过垃圾收费的字眼及计划。
至廖秀冬担任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期间,于2005年12月提出《都市固体废物管理政策大纲(2005-2014)》,当中首次指废物收费是改变行为模式的直接工具,直接征收都市固体废物费可鼓励本港的家庭将可回收废物分类,避免成为废物,从而降低他们需要支付的都市固体废物费。文件又建议在2007年立法推行废物收费,以创造直接的经济诱因去避免和减少废物。
设两轮公众參与 2014年落实推出指定垃圾袋
然而在原定立法推行的2007年,当局才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试验计划,研究为不同的住宅建筑物引入可行的按量收费计划所需的后勤安排。时间一直去到2012年,垃圾收费落实仍无期,时任环境局局长邱腾华于2012年1月推出废物收费公众咨询,探讨计划的收费模式,以及全面推行或局部实施等议题。
至2012年12月,当时环境局局长已换成黄锦星,政府向立法会提交公众咨询意见及计划未來路向,定立按量收费为大方向,但指会进行第二阶段公众參与,如厘定收费水平的原则,以及需否推出纾困措施等。有关的公众參与则在2013年9月开展;翌年12月发表报告,建议一次过在所在界别同时实施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并推出指定垃圾袋,惟当时没有定下预计推行时间。
指定垃圾袋曝光 三人家庭日用$1.7
一直至2017年3月,环境局公布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建议实施安排,黄锦星提出按指定垃圾袋收费,并建议首三年内定为每公升0.11元,即如果一个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个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该家庭每天须缴付约1.7元。
另外,当局亦建议使用大型废物标签收费,大型废物会不论尺寸及重量将划一收取每件11元的费用。当时黄料同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计划最早可于2019年年底时实施。同年10月当局公布改善垃圾收费的安排,将会扩大预缴式指定垃圾袋的使用范围等。
泛民质疑建制逐条审议阶段“拉布”
至2018年11月,当局终于向立法会提交《2018年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并估计收费最早可在今年年底落实。立法会其后成立条例草案委员会,并在2018年12月召开首次会议,至第13次会议才开始“逐条审议”阶段,泛民立法会议员亦多次于会上质疑建制议员“拉布”。
今日会议上,委员会在7票同意、4票反对下通过终止审议条例草案工作,主席马逢国会向内务委员会报告决定。
环境局对草案未能通过感失望
环境局今日回应指,对条例草案未能赶及于今届立法会会期内通过表示失望,强调自2018年11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后,政府一直致力配合法案委员会的审议工作,解释垃圾收费政策及条例草案内容。
当局又认为,香港过去一年的社会环境影响了政府和立法会的运作。除垃圾收费条例草案外,政府其他的一些立法建议都受到影响。其后又称,虽然条例草案未能在本届立法会完结前通过,但减废回收工作不会就此停下来,当局会继续推动源头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