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基本法教材删减游行示威权资料 加DQ梁游判词(附对比)
港澳办与中联办上周五针对香港教育发评论,称要加强《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教育局将本月中将向全港学校提供有关宪法的新教学资源。不过,局方于上月已修订初中“宪法与《基本法》”网上官方教材投影片,删去有关提及港人游行示威权利的资料,并以国家宪法与基本法下的权利与义务的内容取替。
另外,教材亦加入终审法院就前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被褫夺立法会议员资格上诉案的判词,说明人大常委会释法对特区法院有约束力。
教育局指, 在没有建议增加课时的情况下,投影片教材删减的只是一个课堂活动,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的内容一直保留。
原教材指“游行示威自由帮助政府有效管治”
教育局于2017年推出“《宪法》与《基本法》”教材,让未开设初中生活与社会科的中学,以15小时教授《基本法》。
局方于上月中修订该网上教材,并更改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单元4的内容。该单元简报中分3个章节,包括“香港居民拥有什么基本权利?”、“基本法如何保障香港居民的权利?”及“根据基本法,香港居民有什么义务?”教材附设讨论活动,引用有关游行示威的报道及评论,当中提及“政府容许市民有游行示威的自由,反而可以帮助政府进行有效的管治”。另外,亦设有七一游行等新闻图片作参考。
删游行示威活动讨论投影片
不过,在新修订中,游行示威的讨论活动的投影片被删去;单元四的第3章节的标题名称更改为“宪法和基本法在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有什么异同? ”,投影片亦详列宪法第2章及基本法有关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并指透过有关条文,学生可从“一国两制”框架理解到特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教育局:因为课时有限而删去
教育局回复查询指,今次单元4的第3章主要为加入一系列的对照简报幻灯片,加强师生对“宪法”的认识。局方指,在没有建议增加课时的情况下,教材所删减的只是一个课堂活动,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的内容,一直保留在简报的其他部分,并无删减。
局方续指,配合《基本法》三十周年,即将透过通函,通知学校有关发放新编制的学与教资源的事宜,让教师向学生解说《宪法》和《基本法》的基本概念,加强学生对“一国两制”方针的了解。
▼【旧版】教育局宪法与《基本法》教材投影片部份被删去内容▼
▼【新版】教育局宪法与《基本法》教材投影片部份内容▼
加梁颂恒和游蕙祯被“DQ”议员资格案判词
而局方亦有修订单元三“《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的教材投影片,加入2017年终审法院就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风波被“DQ”案上诉的判词节录,指出人大常委会解法的权力来自《宪法》第67条第4款,并明文载于《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中;判词指释法“包括可以对法津作出阐明或补充的立法解释”,对香港法庭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