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4人涉8.29包围深水埗警署被控暴动 与另案同转区院
去年8月29日的反修例运动中,有示威者包围深水埗警署外,期间有人疑曾向警署扔砖,事隔大半年,警方再拘捕14人,包括10名学生,并控以他们暴动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名,案件今午(16日)在九龙城法院提堂,裁判官陈慧敏将14名被告的案件,与另一宗涉3名被告的案件,同样押后至下月7日于区域法院答辩,期间所有被告获准保释,但不可离港,并须遵守宵禁令及禁足令。
另案有被告疑潜逃
今日首次提堂的被告共14名人(详见下表),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名,指他们
于去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对出钦州街一带,与李倩莹、戴家荣、黎擎智、米奇云(Kieran MILLER)及其他身份不明者参与暴动。据了解,米奇云涉嫌潜逃,现正被警方追缉。
顾嘉杰、冼颖聪及14岁女童另各自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指他们同日同地携有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
辩方指最年轻女被告曾被关柙
该女童为最年轻的被告,案发时年仅13岁。辩方透露,女童当被捕后,警方曾向法庭申请保护令,期间该女童须在女童院住,她关柙了28日才准回家。近日,该女童再因本案被捕,她在期间并无犯任何事。
有被告患有亚氏保加
律师又指姓冼被告患有亚氏保加症及焦虑症,曾因此案而见医生,社工亦有陪伴他到庭;17岁陈姓男被告则投诉曾遭警棍打头、肩及腰,压制后再以胡椒喷雾喷面及跪颈。他在警署要求验伤,却遭值日官指:“唔好扮嘢。”。被告事后未有求医。
14名被告准以1000至5000元保释,期间不可离港,须遵守宵禁令、禁足深水埗警署一带及定期往警署报到。
女被告交流回港准减保释金
至于去年8月已被起诉暴动罪的李倩莹,则被加控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指她同日同地携有一个能发出镭射光束的装置。李去年9月获高院批准离港赴波兰交流,期间豁免出席聆讯,惟保释金需增至20万。她早前已回港,今向法庭交回旅游证件,并获准保释金降为原本的5000元。而同案被告戴家荣及黎擎智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这案同样被押后至下月7日在区域法院答辩。
案件编号:KCCC2243/2019、KCCC143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