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员向探监妇取烧鹅髀得烧鸭 收受利益罪成 判社服180小时
撰文: 林乐儿
出版:更新:
壁屋监狱一级惩教助理涉于前年农历年向探监妇人索一只烧鹅髀及收一只烧鸭,受审后被裁定订明人员索取利益及收受利益两项控罪罪成。裁判官杜浩成今(11日)于观塘裁判法院形容,被告所为与贿赂“好接近”。虽然烧鹅髀及烧鸭价值不高,但案情严重,涉及公众利益,需作阻吓性刑罚,惟感化官的社会服务令报告指,被告妻子需要其支援,被告勉强适合接受社会服务令。杜官形容感化官被说服,最终亦采纳其建议,判处被告社会服务令180小时。
店内无烧鹅变送烧鸭
被告尹志亮(55岁)案发时是壁屋惩教所探访组主管,负责管理壁屋囚犯的探访事宜。他被裁定于2018年2月15日(年卅晚)向朱妙云索取一只烧鹅髀;及于同月17日(大年初二)接受朱的一只烧鸭。
朱作供时曾称,她往监狱探儿子时,被告曾数度问她可否有烧鹅髀,至年初二她再到监狱,因当天店内无烧鹅,故给了被告两盒烧鸭。
感化官认为得给予改过机会
辩方称被告有悔意,心理专家指他在审讯前情绪受困,现已释怀。他引报告指被告因守法意识薄弱而犯案,重犯机会低;两夫妇被过往一些事情困扰,需由女儿打理家庭。感化官认为值得给予改过机会。
官指烧味价值不高但案情严重
杜官则道,报告指被告勉强适合社会服务令,并建议中度的社会服务令时数。他斥被告所为与贿赂“好接近”,虽然烧鹅髀及烧鸭价值不高,但不等于案情并不严重。案件涉及公众利益,需判阻吓性刑罚。
官认为感化官被说服
杜官引报告透露,被告妻子的情绪因家庭问题长期受影响,需要被告支援,而心理专家指被告患有抑压。他形容感化官被说服,认为值得给予机会。杜官最终就两罪各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期执行。
案件编号:KTCC17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