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冲击立法会|王宗尧等准保释至8月 一文看清14被告控罪情况
去年7月1日有大批示威者冲击立法会,控方早前已控告艺人王宗尧、沙田社区网络刘颕匡、及港大前学生会前会长孙晓岚等约十人,亦以传票方式控告当日曾发言的梁继平等人,全部涉案被告今(10日)在东区法院提讯,控方呈上最新的控罪书显示,现涉当日事件的被告共14人,其中12人被控暴动,除梁及另一人据悉仍在外地,控方称会再发传票;另有一名被告今未有上庭,此外,亦有一人今获撤控。裁判官准案件押后至8月3日再提讯,以让控方准备文件把案转到区域法院,全部被告均准保释,在港而未出庭的被告则被通缉。
7案14被告12人控暴动
律政司经修订控罪后,共分7案(包括3张传票)控告共14名被告,其中12人被控一项暴动罪,另各人均被控一项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指他们去年7月1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参与暴动,以及违抗立法会秘书处根据立法会《权利及特权法》所颁下的行政指令。早前同被检控的30岁车房工人周乐谦,则获撤控。
有“画家”之称的潘浩超,另被控一项暴动、一项刑事毁坏罪,和一项参与非法集结罪,指他在立法会大楼外参与另一场暴动,同日并在政府总部大楼外参与非法集结和意图损坏政总大楼。
另外,港大《学苑》前总编辑梁继平(25岁)、吴志勇(25岁)和范俊文(27岁)则以传票方式提控,指他们各人涉曾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罪。梁及范今未有出庭,亦没有派律师代表。据悉,二人均不在港。控方表示将会安排警员亲身再次排除传票予二人。(详见附表)
辩方指控罪疑有重复之嫌
控方要求案件押后,以准备将案转至区域法院,控方亦有意将各案合并处理,但有辩方律师表示或会就新控罪提出反对,又指暴动和进入立法会二罪似有重复之嫌,裁判官著有关问题留待区院审讯时处理。
一被告未出庭法庭发拘捕令
被告文家健今未有现身,其代表律师称今晨一时半有提醒文要到庭,之后便没有再与文联络,而文今早亦缺席于东区法院另一宗涉嫌藏大麻的案件。据文的胞姊透露,文昨晚并无回家。裁判官随即撤销其保释,并没收其3000元保释金;其他被告则获准以原有条件担保外出。
文在今早缺席的案件中,被控一项管有危险药物罪,他在本年1月19日,在湾仔地铁站A出口外管有一条手卷烟,内含0.05克大麻。
车房工人获撤控兼得讼费
至于早前曾被控的车房工人周乐谦,则获准撤控,他的律师有申请讼费,控方反对,并指警方在立法会宴会厅中发现一张写有“林郑下台”的字条,字条上印有周的指模,认为当日立法会在如此混乱的情况下,除示威者外,根本无其他人能进入,故认为该字条足以证明被告曾进入立法会。惟裁判官认为控方并无证据显示该条字条是何时和如何在立法会范围出现,认为不足以证明周案发当天曾身处立法会大楼内。最终判周可取得讼费。
去年七一有千人进入立法会大楼
去年7月1日约1000名示威者自清晨起在政府总部及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大部份人身穿黑衣,其中有人蒙面及配有头盔、防毒面具等。至当日下午有示威者以槌、网笼手推车撞向立法会大楼的玻璃幕,亦有人向警员叫骂,并投掷雨伞、鸡蛋、水樽等。
傍晚近6时,立法会秘书处经主席梁君彦同意发出红色警示,保安以音讯系统要求大楼内所有人马上离开。9时左右,示威者由卷闸冲入立法会破坏会议厅及保安控制室,包括打破闭路电视、撕毁基本法书籍、在墙上及香港的区徽涂鸦、插上英国殖民地旗帜。至凌晨零时,警方作出驱散,事件中总维修费逾3628万。
案件编号:ESCC2241、2255、2316、2745/2019,ESCC 1138/2020; ESS46507、46508、465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