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火人|夫妇涉现场吵闹被控案下月审 事主准特别通道进出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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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去年11月“三罢”当日在马鞍山的行人天桥被淋液体并点火烧伤,在场一对夫妇被指以粗言秽语骂人,引起他人聚集,同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罪。两人今(9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否认控罪,案件下月9日开审,料需时2天,期间被告继续保释。控方替烧伤男子申请特别通道出庭,及作供以屏风遮挡被告及公众,获主任裁判官钱礼批准。

女被告陈海云(33岁)和男被告邝耀文(39岁)均报称文员。控罪指,他们去年11月11日在马鞍山公园连接马鞍山广场的行人天桥的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即大声责骂X,引起多人聚集,而该行为相当可能会导致社会安宁被破坏。

事主准在屏风后作供

事主早前已获批匿名令。控方今再以案件性质敏感及安全为由,替事主申请特别通道出庭,作供时则以屏风遮挡被告及公众。辩方未有反对,裁判官最终批准控方的申请。控方有7名证人,另有5段录影。

案件编号:ESCC258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