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风波】立会秘书长陈维安指梁耀忠无权中止主席选举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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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陈维安日前为议员监誓。(资料图片)

立法会选举主席过程备受质疑,议员梁耀忠更指被秘书处和法律顾问误导。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深夜向全体议员发信解释,指当议员按《议事规则》宣誓后,便须选举主席,由出席议员中资历最深、又未获提名主席的议员负责主持选举。陈维安指《议事规则》无赋予主持选举的议员,决定提名是否有效的权力,也没有中止选举权力,但为维持选举秩序,主持选举议员可驱逐行为不检点议员,或暂停会议恢复秩序,确保选举以不记名方式投票,然后核对及确认点票结果,宣布最高票数候选人当选主席。

对于当选主席的梁君彦被质疑国籍,陈维安指立会秘书无被赋权核实主席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或查证候选人就其资格,向其他议员提供证据是否足够或真确,由于主席是议员互选产生,因此议员是否信纳有关证据,由议员自行决定。

立法会“开锣”当日,街工梁耀忠初段负责主持会议,但中途放弃,惹来外界批评。梁耀忠其后向泛民及支持者道歉,指立法会秘书处与法律顾问向他表示,他没有立法会主席所拥有的权利,只是负责主持会议;反观经民联石礼谦接手后,石却能够使行主席的权力,包括展开投票程序,认为自己被误导及出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