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派一万|五张图看清收钱方法 非所有银行提供全部登记途径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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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财政预算案》公布向每名各资格的香港居民派发一万元,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日前公布领取款项的详请,将由6月21日起接受登记,有21间银行参与现金发放计划。
《香港01》整理计划的申请资格及登记方式,要留意并非所有银行提供全部途径登记。

▼派钱一万 申请详情▼

申请资格:

1. 于2021年3月31日或之前年满18岁

2. 香港永久性居民

3. 持有于2003年6月23日或以后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智能身份证,或由人事登记处处长根据《人事登记规例》(第177A章)发出的《豁免登记证明书》

▼派钱一万 21间参与现金发放计划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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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款项方式:

1. 透过银行户口转帐

2. 亲身领取支票

银行户口转帐登记方式:

派钱一万,21间银行参与,但并非所有银行都提供全部登记途径。(现金发放计划网站)

电子登记:

网上理财服务

透过网上理财服务网站或流动应用程式,登记时输入联络电话号码及选择收款的帐户。

透过银行网站登记

若未有设立网上理财服务,可在银行网站进行登记。输入身份证号码的首四个字母或数字、联络电话号码及收款帐户号码。

书面登记:

1. 政府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或在参与银行分行、各邮政局、民政事务总署各区咨询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各区福利办事处,及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办事处和客户服务中心领取表格

2. 登记时要填写中英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收款银行名称、收款帐户号码

3. 可邮寄至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2020号,信封上需要填上收款银行名称,在本地寄出毋须邮费。市民亦可投到指定银行分行的收集箱。

4. 计划开始登记的首六个星期,选择以书面表格登记的合资格人士须按出生年份组别分批登记。

5. 不接受以传真或扫描登记表格后以电邮方式递交的表格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日前就现金发放计划举行记者会。(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领取“擡头支票”登记方式:

登记人经下列方式登记后,必须亲身到指定邮政局领取支票,并出示身份证及香港邮政发出的领取支票通知。登记人可亲身到本港任何一间指定的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向职员出示身份证及兑现支票;或到任何一间本地银行,把支票存入其银行帐户。

电子登记表格:

可透过香港邮政递交电子登记表格,计划开始登记当日会提供连结。

书面登记表格:

1. 政府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格,或在参与计划的银行分行、各邮政局、民政事务总署各区咨询服务中心、社会福利署各区福利办事处,及房委会辖下公共屋邨办事处和客户服务中心领取表格

2. 填写中英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号码、联络地址、领取支票的邮政局编号

3. 可邮寄至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2020号,信封上需要填上收款银行名称,要注意在本地寄出不用邮费。市民亦可投到任何一间邮政局的收集箱。

4. 计划开始登记的首六个星期,选择以书面表格登记的合资格人士须按出生年份组别分批登记

5. 不接受以传真或扫描登记表格后以电邮方式递交的表格

接受登记日期:

2020年6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派钱一万元,21间银行参与现金发放计划。(资料图片 / 吴钟坤摄)

领取时间:

透过电子方式登记:

在开始登记的首10天、即2020年6月21日至6月30日,进行的电子登记,款项会同时于7月8日左右陆续存入登记人指定的银行帐户。而于7月1日起登记的合资格人士,会在登记约1星期后收到款项。

透过书面方式登记:

于计划开始登记的首6个星期,款项会按登记人出生年份组别发放。8月1日后递交登记的合资格人士,则会于登记后约2星期收到款项或支票领取通知。

有特别需要人士的安排:

1. 社会福利署会向其合法监护人或受委人发信,以确认代为登记及领取款项。

2. 他们可签署该信件,并寄回香港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0000号

不属于以上两个类别的无精神行为能力人士

1. 由其亲属以代理人身份代为登记及领取款项。

2. 代理人须亲临“现金发放计划秘书处” 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交所需要的文件核实。

早前政府与21间银行代表签署现金发放计划服务协议。(政府新闻处图片)

此外,若登记人在提交申请后发现填错资料,应联络有关银行或香港邮政查询其登记的进度。视乎有关资料的重要性,有关银行或香港邮政的职员或要求登记人重新提交申请,并注销原有登记。而成功登记的市民将收到由银行或香港邮政透过电话短讯、电邮或信件发出登记确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