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署职员涉安排假亲友探监 7人分别于区院及裁判法院受审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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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署工艺教导员梁艺林及另六名被告在荃湾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惩教署工艺教导员涉嫌安排他人假扮4名囚犯的亲友探监,以为囚犯带出18封信件,及让惩教署向该些“假亲友”发放3.65万元,该导师及其中5名人士,因而被控串谋诈骗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罪名,案件今早在荃湾法院提堂,全部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把案押后至11月1日,以便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另有一名家庭主妇亦涉嫌假扮亲友探监被控串谋诈骗,她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预审。

七名被告今早分两案提堂,首案涉六名被告,分别为:梁艺林(36岁),惩教署工艺教导员;陈宜立(46岁),欧阳天伦(53岁),刘立勋(59岁),游西常(50岁),同为塘福惩教所前囚犯;许帝域(47岁) 及另一案的女被告黄秀愉(30岁),均报称家庭主妇。

首案涉6名被告包括一惩教署教导员

首案的6名被告,共被控5项串谋诈骗罪,指他们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7月24日期间,串谋安排许帝域及他人假扮成被囚人士的亲友,到塘福惩教所探望当时被囚的欧阳天伦、刘立勋及游西常等人,并令惩教署人员批准发放3.65万港元囚犯财产给有关探监人士。

另梁面对两项交替控罪,指他于2013年9月25日至2014年7月10日期间,指他在塘福惩教所工作期间,为囚犯陈宜立及另一囚犯,传递和发送18封信件给两名人士。梁又涉令他人在探访欧阳天伦、刘立勋、游西常及另外2名囚犯,使有关探监人士可取回惩教署为有关囚犯保管的财产中的现金。梁与其他五名被告的案件将转到区域法院审理。

另一案涉一名女被告将在裁判法院审理

另一案被告黄秀愉,则被控1项串谋诈骗罪名,指她于2014年3月25日至4月11日期间,虚假地表示她是塘福惩教所一名囚犯的朋友,致使她探访有关囚犯,并令惩教署人员拟备一份声明及一份授权书,让她能领回由该囚犯存放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的1万港元保释金。黄否认控罪,案件将于下月17日在荃湾法院预审。